*ST海润独董提请罢免董事长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没多久,*ST海润(600401)又收到独董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昨日晚间公告,独立董事徐小平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关于解除孟广宝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从提案内容来看,徐小平认为现任董事长孟广宝在其任职期间未能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履行其董事职责。

理由为两方面。一是*ST海润2016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内控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包括公司与董事长孟广宝实质上有关联的多家公司,在2016年度与公司之间有大额的股权转让交易、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等事项,上述交易事项部分绕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而实施,不受正常的管理体系控制。孟广宝作为公司董事长,对此负有直接主要责任。

二是孟广宝作为公司的董事长,长期未深入到公司主营业务基本面及日常经营管理,同时公司大部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孟广宝都没有现场出席,仅通过通讯方式参加,在公司某些决策方面,未能以合理的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在公司缺少股东层面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孟广宝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勤勉义务。

*ST海润表示,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请求。

回顾A股历史,作为上市公司独董,提请罢免任职公司董事长的情况较为罕见,而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独董则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将任期未满的董事解除。

值得一提的是,海润光伏因虚假陈述被处罚已近两年。昨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海润光伏虚假陈述索赔案的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海润光伏的上诉,维持此前南京中院作出的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

江苏省高院判决认为,海润光伏公司前三大股东在公司经营巨额亏损的情况下,提出高比例转增提案,且相关公告陈述的分配理由未真实描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海润光伏于2015年1月23日《分配预告》中披露信息,属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中的误导性陈述,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 何玉晓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