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重点处置两类高风险公司

本报综合消息 上交所8月4日表示,防范和控制上市公司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始终是上交所股票市场一线监管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上交所将稳市场、防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防止并购重组、控制权转让等业务成为金融风险向上市公司传导的管道,防止少数上市公司成为金融乱象集中的平台。在具体措施上,继续借助 “刨根问底”等信息披露监管手段,开展“实质性”监管,加大“看穿式”信息披露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信息披露揭示风险和公众监督的功效。近期,重点处置了两类高风险公司。

一是“实质性”监管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和规范运作风险。当前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更加复杂,资本运作日益频繁,涉及的利益主体和金融工具也更为复杂,各类风险容易发生交叉叠加,危及市场稳定运行。面对这样的风险防范格局,单一纬度、单一视角的监管,已经无法准确全面把握上市公司的风险状况。为此,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将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并购重组、再融资、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司债等各类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形组合考虑,实施“实质性”监管,更加全面准确地识别和判断风险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监管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逐一化解。

二是“看穿式”监管上市公司“隐匿式易主”。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实际归属,是应当披露信息的重中之重。近期,个别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相关方通过签署远期协议、质押股权等方式,实际上转让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但相关方出于各种目的,故意隐瞒股权转让协议的重要内容或股权质押的交易实质,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