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就信披事件致歉 律师建议继续核查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样的信披违规侵犯了股民的知情权,损失的是投资机会。监管部门应该继续核查,看看相关知情人有没有利用信息优势购买公司股票,获取非法利益。

本报讯(记者 蔡方)“朝被质疑,晚遭问询”的安阳钢铁(600569)向投资者道歉了!因本报9月7日《“径自”发布业绩利好 安阳钢铁大股东被投诉信披违规》报道当日被上交所问询、停牌核查的安阳钢铁昨晚发布公告,承认“安钢集团宣传部门在官网、微信公众号上提前 ‘泄露’了集团经营业绩向好的消息”事实,随后其他媒体发布了相关信息;而公司在前期股价异常波动时没有积极核查对股价重要影响和涉及经营业绩的重要信息,对投资者决策和股价造成影响,对投资者表示歉意。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样的信披违规侵犯了股民的知情权,损失的是投资机会。监管部门应该继续核查,看看相关知情人有没有利用信息优势购买公司股票,获取非法利益。

安阳钢铁问询函回复内容显示,公司首先对“安钢集团是否在其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上发布有关其7月、8月业绩重大信息”作出了回应。依照安钢集团的表述,今年7月、8月份,安阳市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安钢集团产能得到有效释放,产品产量逐步恢复正常水平,加上非钢产业外拓市场效果不断显现,安钢集团经营业绩逐步好转。在上述两个月的生产经营调度会议上分别对整个集团当期业绩进行了预计、预测,根据市场情况提出了新的月度经营目标和要求。然而,安钢集团宣传部门未经请示批准,即在安钢集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报道。其中提及安钢集团7月份单月盈利预计实现3亿元,以及安钢集团8月份利润有望突破4亿元等内容。安钢集团称发现后已对宣传部门进行了批评,并责令其及时删除了相关信息。

安阳钢铁称,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发布股票异常波动公告前,向安钢集团进行了书面问询,安钢集团书面回复“不存在影响安阳钢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近期有关媒体对安钢集团业绩进行报道,说明安钢集团对有关信息披露重视不够,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沟通不到位。安阳钢铁在核查安钢集团书面回复信息、新闻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等方面不够充分,对有关媒体和安钢集团的网站等关注度不够。

“侵犯的是知情权,损失的投资机会,这样的信披违规行为造成股民的损失较难界定。上市公司除了道歉是不是还应该有些别的,股价从3.3元涨到了5.7元,异动幅度是巨大的。监管部门还应该核查一下,相关知情人有没有利用信息优势购买公司股票,获取非法利益。”广东环宇京茂事务所律师刘华浩认为,这不仅是大股东宣传部门的问题,更是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问题,暴露出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对信披问题不重视,其危害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之所以要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对上市公司股价影响重大的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地传达给所有投资者,避免少数人利用其消息优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从本次安阳集团不恰当的信息披露行为来看,确实对上市公司的股价造成了巨大的波动,客观上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相关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客观上也受到了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