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大额集中抛售行为采取警示和限制交易

本报综合消息 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日常监管类函件11份,其中监管问询函7份,监管工作函4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6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2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7单。

本周,上交所共对常规性的证券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了160余次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及尾盘拉升打压股价、涨跌停板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10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向证监会上报5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此外,密切关注股票市场交易风险的变化,对影响市场稳健运行的大额集中抛售等行为,采取了相应的警示和盘中限制交易措施。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