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节流 业绩扭亏 申科股份微赚百万又遭索赔

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有受损股民欲通过法院提出索赔要求。

年报看台(13)

开源节流 业绩扭亏

申科股份微赚百万又遭索赔

2017年通过各种开支控制,终于实现约百万净利的申科股份(002633)将扭亏。不过,进入2018年,公司却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此影响,已有受损股民欲通过法院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降低各项开支实现扭亏

为了实现扭亏,2017年申科股份通过调整工艺生产线减少生产损耗,利用、盘活仓库部分呆滞品,控制原材料采购,以此降本增效。另外,2017年初,公司还制订各部门、各销售员的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限额报销规定,减少开支,降低费用。

此外,去年公司又通过对呆滞品及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的处理,减少存货,数据显示存货较同比下降20.81%,以此来减少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

近期申科股份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亿元,同比增长25.73%;实现净利润522.54万元,而上年同期亏损2570.5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 然而,2018年伊始,公司却因信披违规,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遭重罚。事情源于2015年9月12日至12月15日期间,申科股份实际控制人与严海国签署了关于申科股份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系列协议,每份股权转让协议涉及转让股份均超过5%,内容均涉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及时任总经理签署上述协议后,申科股份应立即披露相关事项,但除12月15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外,申科股份均未按规定予以披露。

信披涉嫌违规股价连跌

值得关注的是,申科股份时任董事长何全波、时任总经理何建东,同时也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隐瞒其持有股份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何全波、何建东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规定。

历史交易显示,警示函公告前一个交易日,2016年7月21日申科股份收盘价25.5元/股,当日涨幅6.83%。警示函公告后,申科股份于2016年8月8日复牌,当日跌停收盘价22.95元/股,此后股价连续四日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

针对上述违规情况,证监会拟对申科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何全波、何建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9月12日至2016年8月4日期间买入申科股份股票,并在2016年8月5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昨日向大众证券报记者表示,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记者 张曌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