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违规遭罚 多高管离职 股民索赔打响“第一枪”

亿晶光电因隐瞒控制权转让等问题遭处罚,今年以来多名高管向公司递交辞呈。

亿晶光电(600537)因隐瞒控制权转让等信披问题遭到处罚,而今年以来公司已有多名高管向公司递交辞呈。昨日,大众证券报又获悉江苏一股民已就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起诉亿晶光电,起诉材料已经提交宁波中院。

涉嫌隐瞒控制权转让

2016年12月27日,勤诚达集团与荀建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勤诚达集团将受让荀建华所持占亿晶光电总股本20%的股份,成为亿晶光电公司控股股东。2017年1月10日,勤诚达投资与荀建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合作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亿晶光电未及时披露,也未在其披露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的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等公告中披露上述协议相关事项。2017年5月26日,亿晶光电在《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首次披露上述协议相关事项。

另外,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亿晶光电发生三起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亿晶光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8年以来,亿晶光电陆续收到高管递交的辞呈:今年3月,荀耀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监事会收到监事安全长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孙荣贵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姚生娣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田圆圆辞去公司董事职务;6月1日,刘党旗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江苏一股民率先索赔

针对亿晶光电的违规,昨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股民赵先生已率先起诉亿晶光电索赔约17万元,起诉材料已经提交宁波中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起诉资料显示:股民赵先生来自江苏,在2017年3月20日买入亿晶光电69100股,买入单价7.24元/股,在2017年8月11日卖出69000股,卖出单价4.75元/股,继续持有100股。经律师计算,索赔金额为172678.54元。

“证监会对亿晶光电予以顶格处罚,充分表明其违法情节严重,区区六十万元罚金根本不足以有效惩戒其违法行为,股民依法索赔挽回损失才是硬道理。”厉律师指出,司法解释的索赔条件是:在2017年1月25日到2017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在2016年12月27日到2017年5月25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5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记者 张曌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