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虚假陈述案获法院受理 20位股民索赔超600万

二十余名投资者就国民技术虚假陈述赔偿纠纷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超过670万,已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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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虚假陈述案获法院受理

20位股民索赔超600万

近日,备受各界关注的投资者诉国民技术(300077)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法院受理。大众证券报记者从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处了解到,近期二十余名投资者就国民技术虚假陈述赔偿纠纷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超过670万,已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合作方失联 5亿借款打水漂

国民技术去年11月29日停牌,并很快公告解释了停牌的原因:旗下子公司和私募前海旗隆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深圳国泰,累计投入5亿元后,前海旗隆的相关人员失去联系。

由于合作方的失联,国民技术年报业绩也“栽了跟头”。由于未来无法收回5亿元借款,国民技术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亿元。受此事项影响,国民技术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495.71万元,与上年同期70612.41万元基本持平;但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803.59万元,同比减少582.21%。

今年5月2日,国民技术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深圳前海旗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拟决定对国民技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其中,国民技术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罗昭学作为公司董事长,筹划并主导上述投资事项,授权喻俊杰签署涉案两份补充协议;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喻俊杰负责投资事项的具体实施,签署涉案两份补充协议,二人均未依法及时报告董事会并督促公司披露,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刘红晶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其知悉、参与了涉案补充协议的签订,却未依法及时报告董事会并督促公司披露,系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股价暴跌 股民受损严重

股价方面,2017年12月20日公司复牌后,股价连续两个 “一字板”跌停,截至2018年1月底,跌幅超过一半,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据了解,这次起诉的投资者有二十余人,索赔金额超过670万元。

记者了解到,本次起诉索赔的股民李先生,其在2016年2月到2017年5月期间,以15元左右的价位分多次共计买入40余万股,按照基准价计算损失,索赔100多万元。李先生表示:“国民技术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我损失惨重,希望法院能维护我们守法股民的合法权益。”

昨日,刘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民技术等虚假陈述造成股民惨重损失,证监会虽然对他们予以行政处罚,国民技术也致歉,但并未主动赔偿受损投资者,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并未得到丝毫弥补。投资者唯有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才有可能挽回自身损失。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可以向国民技术等虚假陈述行为人索赔的条件为:在2015年11月27日到2017年12月15日期间买入国民技术股票,并在2017年12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刘国华表示,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确定为准。

记者 张曌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