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监督见效 安阳钢铁信披违规遭通报批评

上交所7月4日发布了对安阳钢铁的纪律处分决定,确认存在违规行为。

本报监督见效——

安阳钢铁信披违规遭通报批评

时隔数月,本报监督终有定论,上交所7月4日发布了对安阳钢铁(600569)的两份纪律处分决定书,确认安阳钢铁、控股股东安钢集团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上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称,安阳钢铁控股股东存在以媒体报道代替信息披露、公司存在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后未充分核查并披露重大信息违规行为。

根据安阳钢铁披露的2017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实现归母净利润2776万元,同比大降 70.59%。随后有投资者发现控股股东安钢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地方媒体等公开场合多次披露与上市公司相关的2017年7月、8月盈利大增等经营信息,2017年9月7日,大众证券报以《“径自”发布业绩利好 安阳钢铁大股东被投诉信披违规》为题进行了报道,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上交所亦反应迅速、当日向安阳钢铁发出问询函。

安阳钢铁当时给出的申诉和解释是:1、安钢集团公布经营业绩预测信息旨在提振士气,安阳钢铁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此并不知情,安钢集团应对该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2、公司获悉有关事项后向安钢集团进行了问询,并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

上交所认为,安钢集团的业绩与安阳钢铁的生产经营状况高度关联,安钢集团的月度经营数据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属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理应通过公告的形式披露,而不是用媒体报道的形式。

此外,上交所还认为安阳钢铁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后,未积极主动核查控股股东在公开场合多次披露相关业绩信息的事实情况,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此前不知情及事后发布澄清公告,不影响对上述违规事实的认定,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责任的理由。

鉴于安阳钢铁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2条、第17.3条、第 17.4条和《上证交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安阳钢铁、控股股东安阳集团及主要责任人时任集团总经理刘润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锋予以通报批评。

“处罚太轻了”网友“青之润”认为,不从重处罚,以后上市公司的公告还能相信吗?

“去年的事情现在才公告出来?这效率是不是有点低啊?”网友“滑轮小车”说,有点不明白,这么明显的事实,需要很长时间调查?信披违规,那去年7、8、9月追高买进被套的股民能否索赔? 

记者 蔡方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