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信披违规——林州重机12名董监高齐收监管函

这已不是林州重机第一次在“信披、内控”环节上“栽跟头”。

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公司对外借款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披,昨日,林州重机(002535)12名董监高成员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大众证券报记者发现,这已不是林州重机第一次在“信披、内控”环节上“栽跟头”。

12名董监高齐收“监管函”

昨日,深交所对林州重机的12名董监高发出了监管函,违规事件几乎涉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成员,收到监管函的包括公司董事韩录云、陈景功、董事兼总经理郭钏、董事兼副总经理赵正斌、郭日仓、时任董事丁保华、独立董事宁金成、张复生、朱小平、监事吕江林、赵富军、李荣。

而深交所发出监管函的原因在于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披。去年5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实际控制的重机矿业非经营性占用林州重机资金3000万元,后于6月15日偿还,上述期间,重机矿业占用资金日最高余额为3000万元。此外,去年1月9日和25日,林州重机向西北电缆分别提供455万元和1亿元借款。而林州重机持有西北电缆50%股权,西北电缆为林州重机参股公司,虽然该笔借款及利息共计1.11亿元已全部归还,但林州重机对该事项却并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林州重机第一次在“内控和信披违规”环节上“栽跟头”。早在2014年9月,河南证监局就因公司信披、内控多环节诸多问题出示过警示函:2011年至2013年,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存在大量的资金往来,却未在半年报、年报中进行披露。此外,因信息沟通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实控人之子郭浩与林州重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注册成立的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也未作为关联方予以披露。另外2012年、2013年,公司个别原材料退货事项未按退货进行会计处理,存在确认不准确问题,确认了其他业务收入。

募投项目三年两变

林州重机是一家能源装备综合服务商,于2011年1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钢铁铸锻、能源装备、高新技术装备、矿井建设与运营、金融租赁服务等。

10天前,林州重机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公司原持有的商业保理项目实施主体的股权将以5.2亿元的价格转让,该部分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这已是该次募投项目三年内的第二次变更。

资料显示:2015年6月,林州重机非公开发行8244.44万股,发行价为13.50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募资10.89亿元。原拟用于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及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然而募投资金刚到位,当年11月,林州重机就以国际油价大幅走低和产能过剩为由,决定终止实施 “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 “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自2016年以来,公司对商业保理项目募投已累计达5.1亿元,而此次转让价格仅5.2亿元。另外,此次拟转投项目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金额为3.38亿元,其余作为补充流动资金用途。

值得一提的是,商业保理项目一直是公司利润 “贡献大户”:2016年,林州重机实现净利润1475.08万元,而商业保理业务贡献3468.69万元的净利润;201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506.81万元,商业保理业务贡献了1572.92万元的净利润。林州重机解释更改募投项目原因为商业保理项目与公司 “能源装备综合服务业务和军民融合业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不符。

对此,有投资者追问:“公司此前因信披内控违规时就曾承诺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为何此次又出现内控、信披违规事件?另外,公司为何频繁变更募投项目?两次增加永久性流动资金补充,难道是公司流动现金出现紧张情况?”就此,大众证券报记者致电林州重机,公司电话未能接通。 记者 王君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