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沪伦通规则征求意见

本报综合消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昨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就沪伦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跨境转换等业务规则,起草了上交所与伦交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对参与沪伦通的市场主体行为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沪伦通规则共30条,主要内容有:明确沪伦通CDR发审制度,按照公开发行CDR进行监管,明确CDR数量上限等要求,明确跨境转换制度安排,规定境内证券公司参与条件、备案要求,明确CDR持续监管要求等;同时,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发行GDR安排,还有强化监管执法,明确法律责任等内容。

常德鹏昨日还表示,证监会对八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对中植投资内幕交易“勤上股份”、吴光明内幕交易“花王股份”及短线交易案作出处罚,对蔡楚瑜内幕交易“全通教育”作出处罚、对胡铁钢等5人内幕交易“士兰微”案作出处罚等。常德鹏表示,滥用信息优势地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部分相关人员利用邻近信息的各种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内幕交易,必将受到严惩。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