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登新:真实的回购只有两种情形

回购热潮对市场带来什么影响?哪些才是真心实意的?怎样是真正有利于市场?

近期A股回购潮扑面而来,数十家上市公司本周“群发”回购公告。昨日,中国平安更推出了被称为“史上最强回购”的千亿元回购方案。回购热潮对市场会带来什么影响?哪些才是真心实意的回购?怎样让回购真正有利于市场?为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接受了大众证券报记者的专访。

真实的回购只有两种情形

董登新认为,回购治标不治本。现在A股一窝蜂地回购,很大程度上是响应监管层的“维稳”号召,很多公司摆出了一个姿态,其中很多都是作秀和忽悠。回购其实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乱象。不管是小额的回购炒作,还是少数大公司的回购。只有真金白银的回购,才是真实的回购。

“而真正有真实需求的回购只有两种。”董登新认为,一种是公司股价被严重低估,公司的现金流很充裕,公司又不知道投资什么理财,这个时候就有内在的需求;二是公司规模太大,超出了规模效应,比如摊子铺得大而行业又要紧缩,这个时候公司就有意识地要瘦身减肥,通过股本回购注销一部分总股本,这种股本回购的目的是要锁定公司的规模。

董登新表示,第一种回购情况必须要与库存股对接。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这个制度,但《公司法》修订正在增加这个制度。库存股制度如果真的在新公司法修订中能够对接起来,股价被市场严重低估之后回购股本的现象就会大幅增加。按照库存股制度这种回购,将来可以找机会把它发行增发出去,做为新的募资来用,而按照现行的公司法要注销掉。所以如果没有公司法修订给予库存股对接,上市公司对第一种股本回购会比较消极。

“所以正常的回购是两种情形,一种是股价被严重低估;另一种是规模大了,要瘦身减肥。这两种情况的回购才是正规的正常的。这两种情况的回购是上市公司出于股权管理或者股价管理的需要,做出的有真实需求的回购。除了这两种目的之外的回购可能都是带有很强的短期的炒作和作秀目的。”董登新强调。

“而且股本回购是件非常严肃的事。” 董登新表示,要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要在股东大会上确定股本回购的时间、价格、以及回购的数量,而且在年报里要做出下一个年度回购的安排。但是现在的A股公司今天说回购明天就进入市场回购,也是一种乱象,很显然是救急的一个举措,不是真正长远之计的市场需求。所以将来还是要规范股本回购。

关键是完善规范回购制度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此次对《公司法》的修订,新增回购情形、简化决策程序、减少回购手续。虽然对上市公司回购增加了许可,但是没有限制,使得上市公司回购打开了广阔空间,自由度大幅提升。这样会不会对市场的结构带来改变?上市公司会不会成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甚至是参与股价的操纵者?

董登新认为,回购是把市场上的股票收回不属于炒股的行为。而且上市公司不允许炒作自家股票,将来公司法会做出一个框架性的规定。比如允许按照什么程序什么条件回购。对于回购和库存股一定会有管理细则出台。细则中对回购的条件会做出硬性规定,对回购的时间、间隔、回购的价格、额度、回购的次数等方面做出确定,包括回购后股票的数量、是注销还是放在库存股中,都会有明确的规定。

“回购和上市公司炒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不必担心。”董登新认为,今后会对回购的条件、总额度等方面作出法定的要求。股本回购一个功能是股价管理;另一个功能是股权管理,比如公司规模大了,需要瘦身减肥,这个时候通过回购股本来注销。回购本来就有这个制度,现在关键是要完善。比如对接库存股制度。因为没有库存股制度,上市公司回购后要么注销掉,要么在十二个月之内作为股权送出去。这样对上市公司而言回旋的余地就很小。但是有库存股制度之后,回购的股本可以长期的放在仓库里,什么时候出库当然需要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从长远来看,要制定出台严格规范股本回购的制度,要让上市公司的回购有法可依,有法可行。这样也是对投资者的负责。” 董登新表示。

新《公司法》对回购方面的修订,对市场结构会带来什么变化?董登新认为,股本回购减少了上市公司总股本,提升了财务报表上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净利润,对于股票的价格有帮助。

“当然,在现在市场特定情况下,对于现在的回购乱象应该包容,不管怎么样对提升信心都是有帮助的。对于回购应鼓励的同时也需强化监管。”董登新表示。

记者 宗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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