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股东遭遇平仓违背不减持承诺 全新好收关注函后又接监管函

全新好两位股东因被强制平仓卖出股份违背不减持承诺,接到深交所监管函。

两位股东因被强制平仓卖出股份违背不减持承诺,全新好(000007)在11月22日收深交所关注函后,周三又接到深交所监管函。

两股东爆仓遭遇强平

事情追溯到2018年3月21日,全新好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北京朴和恒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和恒丰”)与王昕、朱勇胜共同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并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732.2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2018年3月28日,全新好披露《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显示,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与朴和恒丰及上市公司于2017年4月签订《增持协议》,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票1852.4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35%;同时,根据《增持协议》约定,自朴和恒丰增持完成之日起,增持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

然而,锁定期没到,两股东所持股份就遭遇平仓。朱勇胜的两融账户持有的全新好股份因跌破平仓线被信达证券于2018年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强制平仓卖出87.18万股。2018年10月10日、11日期间,王昕、朱勇胜再次因强制平仓被动减持204万股。上述两次被动减持后,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61.24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51%。

关注函后又接监管函

深交所11月22日发关注函认为,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其与全新好公司签订的《增持协议》相关约定,并导致其作为全新好公司持股5%的股东违反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根据《增持协议》约定,“在协议约定的解锁期完成前,应处于锁定状态”,且“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就其违约行为使其他方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周三,深交所再发监管函表示,朴和恒丰、王昕、朱勇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4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上述股东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二级市场上,全新好在11月21日和22日两天涨停后,股价连续四天收阴,周三下跌1.82%,收于8.1元。

“这是交易所发的公告,我们公司也是今天才知道。”全新好证券部工作人员周三表示,“监管函对股东有影响,对公司影响不大。但如果公司股价继续下跌的话,仍存在股东所持股份继续被强平的风险。今年这个大行情下,很多上市公司都出现过股东爆仓的情况。”

大股东受让股份浮亏多

对于公司大股东后续是否会增持回购挽回投资者信心,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得股东有能力才行,如果资金宽裕的话,股东也不会被强行平仓了。”事实上,不光上述两股东遭遇被平仓窘境,全新好新晋控股股东汉富控股此前受让的股份目前也处于浮亏的状态。

资料显示,今年5-6月间,在筹划了数月之后,泓钧资管、圆融通达分别将其所持全新好13.53%、7.42%的股份转让给汉富控股,转让价格分别为20.47元/股和16.66元/股,交易总价共计13.87亿元。转让完成后,汉富控股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按照全新好周三收盘价8.1元/股计算,汉富控股目前账面浮亏至少有五成。

业绩上,全新好也不尽如人意。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净亏损866.06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032.79万元;营业收入为3226.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8%;基本每股亏损0.025元,上年同期盈利0.0298元。 

记者 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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