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增持三亿元 目前尚未买一股 聚力文化董事长等增持“连续爽约”

周一,聚力文化(002247)发布公告:公司董事长余海峰及聚力互盈因2018年业绩未达承诺,需要完成的2亿元增持义务“爽约”,在增持期内,董事长和聚力互盈一股未买。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公司二股东启亚天道1亿元的增持计划同样爽约刚被予以通报批评。另外,因收购标的未能偿付业绩补偿款,浙江证监局日前向聚力文化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督促余海峰、聚力互盈等业绩承诺人尽管履行补偿义务。

增持承诺连续爽约

聚力文化的二股东启亚天道在去年6月25日承诺,未来半年内择机增持聚力文化不低于1亿元,结果在增持期内一股未买。其刚刚在5月16日被深交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并且将此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然而公司董事长等没有从中吸取教训,一个月后又重蹈复辙。周一聚力文化发布公告——董事长余海峰和聚力互盈于2017年12月26日出具书面声明中称:上市公司将在2018~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7亿元、8.5亿元和9.5亿元。如上述任一年度未能完成上述承诺利润,余海峰及聚力互盈将在该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30个交易日内,共同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系统增持不低于2亿元市值的上市公司股票。

而2018年年报显示,因计提大额商誉减值,2018年聚力文化巨亏28.97亿元。根据此前声明,余海峰及聚力互盈应在二级市场集合竞争价系统中增持不低于2亿元的股份,截至6月13日,上述增持期已经届满,然而余海峰及聚力互盈未买一股,对于未能如期兑付承诺,余海峰、聚力互盈在表示歉意的同时又重新许下承诺:他们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将延长至增持义务完成日。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业绩未完成需要和聚力互盈共同履行的2亿元增持义务一股未买外,公司董事长余海峰还曾表示:“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将在2018年6月22日起的12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增持价格每股不高于10元/股。”如今该增持期还有几天就要届满,也同样未见行动,这意味着董事长等合计需要履行的3亿元增持承诺截至目前仍未买一股。

业绩补偿尚未偿付

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聚力文化亏损28.97亿元的年报还被负责审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保留意见的“非标”审计报告,除了大额计提商誉减值,公司还追溯了2017年的报表,称通过对2017年游戏文化业务自查,发现单机业务和移动广告分发业务多确认收入1.81亿元,考虑成本等相关项目的影响,2017年净利润多计7238.09万元。 公司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另外,公司游戏文化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3.08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71亿元。

负责审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对2017年的追溯调整事项,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公司追溯调整金额的准确性。

实际上,聚力文化前身帝龙新材于2016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从余海峰、聚力互盈、火凤天翔、天津乐橙手中购买苏州美生元100%的股权,完成重组时,他们曾承诺苏州美生元2015年至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亿元、3.2亿元及4.68亿元。

根据聚力文化在去年4月发布的公告:苏州美生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4.85亿元,超过承诺的4.68亿元净利润数。

而2018年年报中,对苏州美生元2017年的净利润做出追溯调减7238.09万元后,就导致苏州美生元未能完成2017年的4.68亿元的业绩承诺,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余海峰、聚力互盈、火凤天翔及天津乐橙应向聚力文化做出补偿。

截至目前,这笔业绩补偿款尚未完成偿付。浙江证监局向聚力文化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督促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同时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就董事长余海峰、聚力互盈的增持承诺及业绩补偿何时兑现问题,大众证券报记者致电聚力文化,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董事长余海峰与聚力互盈未能履约的2亿元的增持义务,是基于2018年业绩未达承诺,这和余海峰去年6月做出的不低于1亿元的增持承诺是两回事,公司会在6月22日增持期届满后就相关增持情况发布公告,而至于苏州美生元2017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目前公司的财务人员正在对补偿金额进行核算,这部分的金额不算太多,之后公司会根据流程推进该事项。”

记者 王君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