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2次收购4人内幕交易 2子公司董事长遭罚

岭南股份2次收购4人内幕交易3人亏 2子公司董事长遭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3日讯   近日,证监会一日内披露4起内幕交易岭南园林(现证券简称为:岭南股份,证券代码为002717.SZ)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4起内幕交易事涉岭南园林的2次收购。

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军、宋彦君)〔2019〕13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翔、郑飚)〔2019〕137号,岭南园林拟收购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吉)100%股权相关事宜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

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16年1月31日形成,2016年4月19日公开。岭南园林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科技)董事长刘军、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吉)董事长王翔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6年1月31日。

处罚书〔2019〕136号显示,2016年2月1日,恒润科技在上海举办年会,刘军邀请王翔、王翔妻子师某欣及时任岭南园林华东区域运营中心总经理宋彦君参加,并介绍宋彦君与王翔、师某欣认识,当日晚间,前述人员一起聚餐。此次活动期间,刘军对宋彦君提及其已向岭南股份推荐德马吉作为并购对象,称目前双方谈得很好,若收购成功,可以弥补岭南园林的短板,对公司发展有利。

宋彦君从刘军处获悉相关内幕信息后,于2016年2月19日至24日期间,利用其本人名下两个证券账户集中大量买入“岭南园林”,合计买入20.42万股,成交金额822.12万元。其中,宋彦君在西南证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于2016年2月15日至24日卖出其他4只股票,成交金额1058.03万元,并于2月19日至24日买入“岭南园林”19.83万股,成交金额797.92万元。宋彦君在安信证券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于2016年2月19日全部卖出持有的另一只股票,成交金额24.06万元,并于当天买入“岭南园林”5900股,成交金额24.21元。经计算,交易亏损171.80万元。

对刘军泄露内幕信息、宋彦君内幕交易岭南园林股票案,2019年12月2日,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刘军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宋彦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罚书〔2019〕137号显示,2014年初,王翔引导其姐夫郑飚入市投资股票并指导其炒股。2016年2月7日,王翔在与郑飚打电话拜年时建议郑飚关注并买入“岭南园林”。2016年2月14日和19日,郑飚先后组织资金共85万元,并操作其本人证券账户于2016年2月15日和22日分2笔买入“岭南园林”,共成交2.08万股,成交金额合计77.45万元。经计算,涉案交易亏损8.80万元。

对王翔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证券、郑飚内幕交易岭南园林股票案,2019年12月2日,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对王翔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郑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曹军)〔2019〕13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翔)〔2019〕139号显示,岭南园林拟收购北京市新港永豪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永豪)90%股权相关事宜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16年11月25日形成,2017年4月25日公开。

时任岭南园林董事长尹某卫、时任岭南园林总裁兼总经理宋某君、岭南园林董事会秘书秋某、岭南园林财务总监杜某燕杜某燕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尹某卫和宋某君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6年11月25日,秋某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6年12月20日,杜某燕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7年1月9日。

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此处的宋某君正是前述内幕信息交易人宋彦君。岭南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董事、总经理宋彦君于1月25日辞职。2017年年报则显示,宋彦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生,博士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历任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岭南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公司华东区域运营中心总经理,现任岭南股份董事兼总经理、德马吉董事。

此外,2018年年报显示,岭南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秋天、财务总监杜丽燕分别于5月22 日、9月27日辞职。尹洪卫系岭南股份实控人,任职董事长,总裁(代)。

赵某甲系新港永豪董事长。赵某乙系赵某甲的弟弟。在2016年,赵某乙已知悉新港永豪与岭南园林等公司洽谈股权收购,并曾向赵某甲提供咨询意见。2017年春节期间(2017年1月30日至2月4日),赵某甲就岭南园林购买新港永豪股权等事宜与赵某乙交流,赵某乙向赵某甲提出参考意见。综上,赵某乙属于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7年2月4日。

曹军与赵某乙系朋友,并存在资金往来。内幕信息公开前,曹军与赵某乙电话和短信联系5次、微信通话1次、微信信息往来33条。其中,在“曹某照”账户交易“岭南园林”前一天,曹军与赵某乙存在1次电话联系和1次微信通话联系。

曹某照为曹军的哥哥,“曹某照”证券账户包含一个普通账户和一个信用账户,两账户均开立于华林证券北京北三环东路证券营业部。2017年2月22日9:38至14:15期间,“曹某照”普通账户分14笔委托买入“岭南园林”20万股,成交金额494.02万元。2017年2月22日10:56至13:44期间,“曹某照”信用账户分4笔委托买入“岭南园林”18万股,成交金额447.44万元。两账户共计买入“岭南园林”38万股,成交金额共计941.46万元。经计算,涉案交易获利174.96万元。

曹军承认涉案交易系由其操作下单。涉案交易发生的时间同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以及曹军与赵某乙联络的时间高度吻合,且存在突击组织大量资金集中单一买入“岭南园林”等情况,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提出证据排除内幕交易。

2019年12月2日,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曹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对其没收违法所得174.96万元,并处以524.88万元罚款。

处罚书139号显示,王翔时为岭南园林子公司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16年12月5日至6日,王翔与尹某卫、杜某燕、秋某有密切的电话联系。2017年1月24日和2月8日,王翔与宋某君有电话联系并曾一起就餐。

师某欣系王翔之妻,“王翔”“师某欣”证券账户的交易均由王翔决策并下单操作。两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岭南园林”的情况为:2016年12月8日至2017年2月17日期间,“王翔”账户买入“岭南园林”85.19万股,成交金额2148.06万元;卖出“岭南园林”33.51万股,成交金额798.30万元。“师某欣”账户于2017年1月13日买入“岭南园林”4100股,成交金额9.98万元。经计算,涉案交易亏损17.08万元。

涉案交易发生前,“王翔”账户仅曾买入“岭南园林”3300股;“师某欣”账户自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12日无股票交易记录,却在本案内幕信息公开前单一买入“岭南园林”。涉案交易活动同王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的时点高度吻合,交易活动明显异常,且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提出证据排除内幕交易。

2019年12月2日,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王翔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王翔处以2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