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蹭热点”查处加速 新《证券法》实施首月59家公司受罚

本月受到公开处罚的公司有6家,罚金区间为40万元至60万元之间。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市场将目光锁定在新规实施后率先“吃到”监管罚单的公司身上。且3月份恰逢“3·15消费者权益日”,证监会也在3月15日当晚,以涉嫌误导性陈述等“蹭热点”问题,对秀强股份、雅本化学、泰和科技三家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对此,机构表示,新《证券法》强化投资者保护水平,提高违法成本,重塑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将保障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平稳发展。

59股受罚 最高罚60万

《证券法》自1999年7月正式实行以来,共经历了3次修正(2004年、2013年和2014年)和2次全面大修订(2005年和2019年)。本次大范围修订历时5年,2019年12月正式通过了新《证券法》,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生效。

修订后的《证券法》针对市场上现有问题提出了规范和改进措施并完善了证券发行制度,3月1日发改委和证监会相继发布的298号文和14号文,本次政策主要集中在:投资者保护制度更为完善、信息披露更加充分、违法成本显著提高等方面。

统计显示,3月1日以来,沪深两市有59家公司违规受罚,违规类型包括: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或其他问题;开出的处分涉及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从个股来看,3月16日,皇台酒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明,2016年年报披露前,公司通过虚构委托代销存货等形式,虚增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02亿元,导致《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存货项目金额虚增1.02亿元,存在虚假记载。因此,证监会对*ST皇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等相关责伦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整体来看,本月受到公开处罚的公司有6家,罚金区间为40万元至60万元之间。从罚金情况来看,本次处罚的罚金上限依然是60万元,原因是上述公司违规行为发生在3月1日之前。不过,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违规公司的处罚金额将会大幅提升。新的《证券法》从推行注册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等多方面,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以“欺诈发行”为例,修订前的处罚金额是募集资金的5%,而修订后则是募集资金的一倍;以“虚假陈述”为例,修订前的顶格处罚金额是60万元,修订后的顶格处罚金额则提高至1000万元。

四公司3月份被立案

前述已经受罚的公司“落地为安”。而3月1日以来,两市仍有秀强股份、雅本化学、泰和科技以及延安必康四家公司被立案调查。其中,延安必康3月25日披露计划分拆子公司九九久创业板上市的消息,但紧接着3月26日公司再度发布公告,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将暂缓分拆子公司上市的申报工作。

“此次拟分拆的九九久包含首发上市主体的主要资产,但其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经过十年的发展与首发上市主体已发生明显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本次分拆上市的决策是审慎的,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的情形。”就在3月27日晚间,延安必康还在回复监管关注函中解释道。

另外被立案的秀强股份、雅本化学、泰和科技,均涉嫌“蹭热点”等误导性陈述问题。其中,雅本化学、泰和科技因“蹭”新冠肺炎的热点,导致公司信披涉嫌误导性陈述,3月15日,两家公司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秀强股份则是因为蹭特斯拉热点被立案调查。

今年3月8日深交所披露处罚决定,针对泰和科技蹭热点等违规行为,决定对泰和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董秘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另外,雅本化学3月27日收到处分通知,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秘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此外,公司董事会收到董秘递交的书面辞呈。

“按照法律规定,一经证监会认定该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的证券欺诈行为成立并做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受损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新《证券法》第95条规定为中国版集体诉讼预留空间,在立法层面是巨大的进步,但是,在落地实施过程中仍有诸多变数,投资者保护机构肩负使命,面临重重考验。”对此,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向大众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有一百多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或处罚,每家上市公司涉及受损投资者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几十万,投资者保护机构征集哪家公司、代表哪些投资者开展索赔,可谓是万众瞩目。”记者 张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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