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期将满 中行将赎回全部境外优先股

五年期将满 中行将赎回全部境外优先股

⊙记者 张琼斯 ○编辑 陈羽

中国银行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行拟于10月23日赎回全部境外优先股。

公告称,4月29日,中国银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境外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并于近日收到银保监会复函,银保监会对该行赎回64.998亿美元(约合399.4亿元人民币)境外优先股无异议。

一季报显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以托管人身份,代表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投资者持有中国银行约3.99亿股境外优先股,占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银行1200亿元人民币的优先股发行正在稳步推进中。不久前,中国银行境内发行2019年第一期优先股730亿元,票面股息率为4.5%。据此前公告,中国银行还有270亿元额度的境内优先股待发;同时,银保监会同意中国银行境外发行优先股,募集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中国银行本次赎回的,是于2014年10月23日发行约3.99亿股境外优先股,年股息率为6.75%,每年的10月24日为股息派发日。

中国银行此前的公告显示,在满足赎回先决条件且事先取得监管书面批准的前提下,中行可选择于2019年10月23日当日或此后的任何一个股息支付日,根据境外优先股每股赎回价格的美元等值金额,赎回全部或部分境外优先股。

上述公告称,赎回价格为境外优先股的票面价值,以及相当于自届时现行计息期至相关赎回日这段时间内,该等境外优先股已宣告但仍未分配的股息金额。

中国银行为何此时选择赎回境外优先股?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表示,尽管优先股没有强制赎回条款,而且一般有5年一次的重新定价周期,但很多发行人在5年后会赎回,尤其是本身优质的银行。因为如果发行人一直不赎回,就难以获得机构的持续认可,可能影响后续优先股的发行计划。

同时,6.75%的高股息率可能也是原因之一。工商银行2014年12月发行的境外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为6%。就在几个月后的2015年7月,交行发行境外优先股股息率为5%。2015年末,建行发行的境外优先股股息率仅为4.65%。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广州农商行发行的境外优先股,股息率为5.90%;中原银行去年末发行境外优先股,股息率为5.60%。可见,中行、工行2014年发行的境外优先股股息率,与中小银行近期在境外发行的优先股股息率相比,明显不划算了。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赎回窗口期打开后,其他2014年至2015年发行优先股的大行也可能进行赎回操作。

一般而言,银行优先股赎回需要满足的要求是,银行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或者银行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编辑:gif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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