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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发改委上调了销售电价,将销售电价平均上调了2.5分/千瓦时。而2008年7月1日起,电厂企业的上网电价也开始上调,两电力企业今日发布公告宣布了具体上调情况。
长江电力发出公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文件精神,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并受托管理的三峡电站机组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河南省、重庆市及广东省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分别为268.6元/千千瓦时、286.2元/千千瓦时、242.4元/千千瓦时、228.7元/千千瓦时、230.6元/千千瓦时、239.7元/千千瓦时、255.0元/千千瓦时、238.9元/千千瓦时、229.0元/千千瓦时、311.1元/千千瓦时。
华电国际也发出公告称,自2008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华东、华北、华中、西北、东北及南方等电网的上网电价。公司位于山东省(含热电联产机组)、四川省、宁夏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每千瓦时分别提高1.75分、2.09分、0.69分(公司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因机组为脱硫空冷发电机组,每千瓦时提高0.84分)、1.20分、2.00分。按照上述电价调整方案,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比调整前提高1.714分/千瓦时,涨幅约4.77%(按容量加权平均计算)。上述调整自2008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天相投顾电力行业研究员苏晓光表示,电厂要对上网电价上调10%才能和去年盈利状况持平,上涨5%只能勉强扭亏,从目前上网电价的调整状况来看,提价所带来的好处仅仅是缓解了电厂的部分成本压力,而并不能完全扭转电厂的不利状况。如果煤炭价格继续上涨,不排除今后有再度调价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