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顾客状告国美促销广告浮夸 |
|
| www.dzzq.com.cn |
2008-04-17 14:56:43 |
大众证券报 |
| 【字体:大 中 小】 |
【收藏 】 【打印】 |
| 记者: |
国美电器打出广告,声称一款飞利浦液晶彩电降价50.3%;而顾客杜先生称,按销售发票上的价格计算,让利幅度仅为28.6%。发票上单价为2.45万元,根据我购买的1.75万元价格,降价幅度仅有28.6%不到,与广告上宣称的50.3%相距甚远!” 与国美交涉未果后,他将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推上被告席,要求返还多收的5300余元,并赔偿1.75万元。
国美回应说,由于收银员和电脑设置失误,发票上的单价不是原价而是优惠价,折扣相加实际高达51%。 今年3月初,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审此案,由于双方分歧巨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东方早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