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有必要取消新股挂牌

首日设置涨停板,无形中增加了交易阻力,弱化了新股的市场流动性。不仅没有优化交易监管,反而是对市场交易行为的不合理限制。

日前,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第二十三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时表示,新股上市首日有44%的涨停板限制,人为限制导致价格不合理,并指出,没有交易量的价格是虚幻的、不准确的价格,“个人觉得应该取消”。由于方星海位居证监会副主席,其表态也引起市场的强烈关注。

此前,新股挂牌首日是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这一机制也延续了多年。但不设涨跌幅限制的弊端是非常明显的。比如涨幅过大的问题。新股挂牌首日涨幅实现翻番,甚至涨幅达到2倍的不在少数,导致市场投机行为猖獗。再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也容易产生操纵市场的问题。大资金、大机构在挂牌首日收集大量筹码后,通过资金优势与持股优势连续拉升股价,从而实现对个股的操纵,也造就了不公平。正是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出台措施对新股挂牌首日的涨跌幅进行了限制。

目前实行的新股首日涨停板制度,是非常有利于新股发行的。新股上市首日涨幅达到44%,背后的利益巨大,也能激发投资者的申购热情。投资者的大量申购,使新股发行能够顺利完成。10多年前,A股市场在极度低迷时,新股上市首日曾经频现破发现象,投资者即使中签也不愿缴纳资金,不仅影响了新股的“形象”,也对新股发行产生了负面影响。但这一切,在新股上市首日涨停板制度下发生了改变。

但新股上市首日的涨停板制度,背后的负面效应更不可忽视。资产定价是资本市场三大功能之一,新股上市首日涨停板,容易造成连续涨停现象,由于成交稀少,新股换手极不充分,股票价格无法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股价存在虚高与估值泡沫,市场的定价功能也遭到严重扭曲。而且,新股出现的连续涨停现象,并不是一个正常市场应该出现的正常现象。

新股连续涨停,也放大了市场的风险。新股连续涨停,开板时的股价往往处于高位,个股隐藏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从统计数据看,新股开板后下跌的股票比继续上涨的要多得多,并且某些个股开板后跌幅较大,高位介入的投资者常常遭受深度套牢之苦。2018年以来上市的新股中,开板后跌幅超过30%的比比皆是,像天地数码、明德生物、越博动力、新疆火炬、江苏新能、振德医疗等个股,其跌幅甚至均超过50%,对投资者的杀伤力巨大。

个人以为,取消新股挂牌首日涨停板非常有必要。虽然取消之后,新股上市时可能会出现首日涨幅较大与操纵市场的问题,但这主要是监管方面的问题,并非是取消涨跌幅限制造成的。沪深交易所完全有可能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管,来解决这一问题。

A股市场要推进国际化进程,与成熟市场接轨,也有必要取消上市首日涨停板制度。在成熟市场如我国香港市场中,新股挂牌首日是不设涨跌幅限制的。新股上涨还是下跌或破发,是投资者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的结果,更是市场化的结果。另一方面,目前A股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首日,是不设涨跌幅限制的;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同样不设涨跌幅限制,而新股上市首日设置涨跌幅限制,对新股而言也难言“公平”。

新股上市首日设置涨跌幅限制,也与证监会推崇的“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的理念也严重不符。新股上市首日设置涨停板,无形中增加了新股的交易阻力,弱化了新股的市场流动性。不仅没有优化交易监管,反而是对市场交易行为的不合理限制。对这一制度进行深化改革,取消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才是符合市场长远发展利益,符合“交易市场化”的举措。

对于新股上市首日而言,有涨有跌才是正常的市场生态。“新股不败”神话的持续上演,其实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2018年以来挂牌的108只新股中,已出现10只破发的现象,这才是新股的常态。取消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才有可能打破“新股不败”的神话。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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