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深大通暴力抗法,股民不应埋单

基于其暴力抗法行为的严重性与恶劣性,也基于严惩违规者与警示后来者的要求,必须让上市公司、实控人等付出惨重的代价。

资本市场中,针对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上市公司方面阻挠的,或拒不配合的并不少见,但像深大通这样出现暴力抗法的,却非常罕见。实际上,深大通暴力抗法的行为,并没有取得上市公司预期中的“效果”,反而产生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三名涉事人员被辞退,其中两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一人行政警告;上市公司董事长辞职;上市公司认真反思整改,向监管机构、投资者、社会公众、受伤的稽查人员等公开道歉;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等。可以说,深大通暴力抗法已开始付出代价。在证监会完成必要的调查后,深大通还将会为其暴力抗法行为继续埋单。

此次深大通暴力抗法行为,显然没有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上市公司落得如今的结局,也完全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在深大通暴力抗法案例中,一方面凸显出涉事人员的“无知无畏”。证监会相关人员前往上市公司送达《立案调查通知书》是其职责所在,而配合监督检查、稽查执法是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深大通不仅不配合监督检查,反而出现暴力抗法的行为,也暴露出涉事人员的不知法、不守法、不懂法。

另一方面,凸显出深大通公司治理结构紊乱,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在三名涉事人员中,不乏深大通下属公司的董事长。无论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还是下属公司的董事长,带头守法是其职责与义务所在。但作为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不仅没有带头守法,反而带头暴力抗法,深大通的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水平由此可见一斑。

深大通1994年上市,是一家老牌的上市公司。这样的上市公司,本应成为上市公司中的典范。不幸的是,深大通却成为暴力抗法的“典范”。如果说早期的深大通还是一家中规中矩的上市公司的话,那么,近些年来的深大通,则逐渐开始向“问题”公司转化。早期的深大通主攻电子元器件,后转型为房地产,后又转型为媒体广告。2018年区块链概念火热,深大通宣布收购相关区块链企业的股权,此重大事项最终夭折。今年工业大麻概念火爆,上市公司又多次发布涉足工业大麻领域的公告。

从深大通多次转型其时的热门领域,以及频繁蹭热点概念来看,这家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并不具有“固定性”。实际上,这也是市场上许多热衷于蹭热点上市公司的通病。而这样的上市公司,往往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深大通暴力抗法的闹剧,也产生了导致股价大幅下跌的严重后果。受上市公司暴力抗法的影响,截至5月27日,深大通股价已经连续两个交易日“一”字跌停,其投资者也损失惨重。不过,此次股价下跌,既非市场调整产生的,也非业绩巨亏等利空产生的,而是由于其暴力抗法导致的。上市公司暴力抗法,却由投资者埋单,这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

仅仅从目前的结果看,深大通暴力抗法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如果今后还有上市公司出现暴力抗法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深大通”。

此次深大通暴力抗法,个人以为需要进行严惩。虽然证监会已立案调查,但基于其暴力抗法行为的严重性与恶劣性,也基于严惩违规者与警示后来者的要求,必须让上市公司、实控人等付出惨重的代价。

与此同时,对于因深大通暴力抗法引发股价大幅下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的,上市公司有必要履行赔偿责任。这既是其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维护市场公平的根本诉求。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