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人寿等三公司6个月内禁止申报新产品

本报综合消息 11月20日,保监会分别向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监管函,三家公司的“农银金太阳年金保险 (C款)”、“交银康联交银优福添禧年金保险 (B)”、“长城鑫城3号年金保险”产品均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不符合一般的精算原理”的情况,违反相关规定。保监会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前述产品,并在六个月内禁止三家公司申报新的产品。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