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围填海开发房地产项目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国家海洋局陆续公布福建、海南等第一批6省(区)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林山青表示,结合督察整改工作,将采取“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该措施中规定,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这份“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规定,未来,原则上不再审批一般性填海项目,围填海重点保障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国防建设等四类用海项目。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