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明确电解铝企业产能置换事项

本报综合消息 1月1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凡包含电解工序生产铝液、铝锭等建设项目,应通过兼并重组、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集团内部产能转移和产能指标交易的方式取得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所获得的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须优先用于本企业现有未完成产能置换的建设项目,现有项目未完成产能置换的,原则上不得用于其他新开工建设项目。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