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合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本报综合消息 7月25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