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结束征求意见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还将进行动态调整。

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来自财政部的消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了为期两周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新修改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确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在征求意见期间,不少业内人士表达了对加强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力度、细化住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细则的期待。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