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企混改将在五方面加码

本报综合消息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举行媒体通气会。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国资委将以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有资本与其他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数据显示,大多数国有企业已在资本层面实现混合。从产权层面看,截至2017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69%,省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56%。

国有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施双向混合。2013年—2017年,民营资本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中央企业混改,投资金额超过1.1万亿元,省级国有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也超过5000亿元。同期,国有企业积极投资入股非国有企业,其中省级国有企业投资参股非公有企业金额超过6000亿元。中央企业“压减”减少的11650户法人中,超过2000户的控股权转让给了非国有资本。

混改各项试点梯次展开不断深化。其中,2016年以来,国家在电力、石油、天然气、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行业领域,先后选择三批50家国有企业开展混改试点。

对于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翁杰明表示,国资委将聚焦重点难点,统筹深入推进混改工作。

首先,紧密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用好用足配套政策,加大力度引入民营资本。针对企业的不同层级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引导在子公司层面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统筹规划,避免企业内部层层股权多元化加大管理难度。

其次,全面结合各项试点,统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联动推进相关改革,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实施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开展员工持股等,提升改革的体系性、整体性。“双百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将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各类资本。

第三,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引入更多非公有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提高重点领域开放力度,向非公有资本有序扩大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增加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第四,切实完善机制强化激励,实现混改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第五,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切实转换对混改企业的监管方式。对混改后的企业,从传统的对国有独资公司监管模式转为对多元股东公司的管理模式和治理机制。国资委将进一步以管资本为主,对混改企业大胆放权,落实混改后企业董事会的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薪酬管理权和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等权限,重点抓好事中和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提升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