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发布

本报综合消息 3月19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办法》规定,经银保监会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核准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银行(下称“高级法银行”),应当至少按照半年度频率,在财务报告中或官方网站上披露最近两个季度的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若只在官方网站上披露,高级法银行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提供查阅上述信息的网址链接。高级法银行应当按照模板、说明和要求,自2019年起按照并表口径披露季末净稳定资金比例及各明细项目数值。除特殊规定外,净稳定资金比例各项目折算前和折算后的金额均需要披露。

对其他商业银行而言,应当至少按照半年度频率和并表口径,在财务报告中或官方网站上披露最近两个季度的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及所需的稳定资金期末数值。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