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力促加快贫困地区公益性项目建设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的“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确保前期出台的扶贫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加快贫困地区公益性项目建设,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社会资金的补充和促进作用。激励金融机构、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项目建设,建立多渠道、多元化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项目的金融支持,缓解贫困地区投资压力。依法依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