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详解中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

央行官员详解中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

秉承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持牌机构为“入箱”主体

□记者 张莫 汪子旭 北京报道

针对日前启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12月21日举行的2019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表示,与国外的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相比,中国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既与国际接轨,即都秉承柔性监管的理念,又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旨在引导金融机构利用现代技术赋能金融提质增效,营造安全、普惠的金融创新发展环境。这一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也被称作是中国版的“监管沙盒”。

“监管沙盒”由英国率先提出,目的是为新兴的金融科技创新提供空间。李伟表示,我国的新型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与国际接轨,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监管沙盒”相比,都秉承柔性监管理念,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通过提供一个风险可控的真实市场空间,支持金融机构对创新产品进行探索和实践,及时发现和规避产品缺陷和风险隐患。

李伟同时表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有中国特色,在设计目标、参与者和监管模式方面,与英国的监管沙盒机制存在不同。英国为了鼓励金融创新,沙盒机制主要面向一些金融科技公司,让没有牌照的机构进到沙盒,这些机构在顺利出箱后可申请某方面业务的牌照;而中国的金融科技创新已经百花齐放,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因此,我国的创新监管工具设计初衷是规范引导金融科技创新,入箱的机构主体必须是持牌机构,这些机构的相关产品在出箱后,就不再作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来监管,而是纳入正常的金融监管。

他还表示,在监管模式方面,中国在传统“行业监管+机构自治”的模式基础上引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坚持守正创新、持牌经营原则,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实施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前期,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等十省市开展了金融科技应用试点。李伟表示,这个试点在开展时就开始探索使用一些创新监管的理念和方法。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