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磊股份带来的启示:别让违规者跑了

别让违规者跑了

——宏磊股份带来的启示

在违规这件事情上,宏磊股份做得比绝大多数公司都好。他们的特异之处,就是能一犯再犯。这个特异之处,值得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们共同反思。

从2013年开始,宏磊股份就一次又一次陷入信披违规事件,如今前大股东一走了之,还又给上市公司留下了违规的麻烦。期间,监管部门的监管函给了一次又一次,前董事长也被要求不得担任高管,但这都没能起到惩前毖后的效果。不得不说,这既反映了资本市场当前治理结构方面的不足,又反映了违规成本太低的现状。

一方面,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亟待完善,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情况需要控制。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里,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股独大”的情况非常突出,少则持有公司40%-50%的股份,多则达到70%以上。如此一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仅可以大规模套现,把上市公司当成自己的提款机,而且在大规模套现后仍然掌握公司的绝对话语权。因此,要避免大股东成为“太上皇”,就必须解决“一股独大”问题,对一股独大的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施以一定的限制条件,使其他股东能够起到一种制衡作用。

另一方面,需要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善董事会制度建设。在大股东“一股独大”问题得以缓解的情况下,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里引入更多的投资者股东,如投资基金、保险机构、QFII等机构投资者,在长期投资的前提下,这些机构投资者进入董事会,形成与大股东相抗衡的力量,以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不被大股东侵犯。还有就是改革独董制度,让独董不再成为花瓶和附庸。比如建立职业独董制度,建立独立董事协会,实行独董官方委派制,改变目前“独董不独”的局面,让独董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此一来,即便是控股股东也很难在上市公司里为所欲为,也就更加不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太上皇”了。

而从加大违规成本的角度来讲,需要加重处罚措施。针对高管的失职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起诉高管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像宏磊股份前期累教不改的资金占用行为,不能只是以警告、谴责、责令返还等方式加以惩罚,这将使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违法成本几乎为零,而应当施加高额罚款。

最后,由于宏磊股份刚被发现的违规是在前任大股东控制公司期间发生的,将来如有索赔发生,不能只让上市公司承担,而应让之前的责任人扛起责任。这么说吧,别让违规者跑了。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