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又一批投资者获赔 和解赔付比例达八成

宝利国际虚假陈述索赔案,公司与部分投资者达成和解,赔付比例达到80%。

宝利国际虚假陈述索赔案,昨日在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次开庭审理结果上,投资者维权律师表示很理想,公司与部分投资者庭后达成了和解协议,赔付比例达到80%。

又一批投资者获赔

昨日下午3点,宝利国际虚假陈述索赔案在南京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在近三个小时审理后,公司与部分投资者达成庭后和解协议。此次开庭审理的案例,主要有两个索赔时间段。这两个时间段的开始时间都一样,结束时间一个是公司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前;另一个是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前。公司与部分投资者庭后达成了和解协议,赔付比例达到80%。

这已经不是宝利国际第一次和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大众证券报“大众维权易”栏目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2月,就已经有两位股民在公司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之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两位投资者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为依据起诉宝利国际,索赔金额为27万元。而在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出炉后,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在南京中院的主持下已经达成和解,公司自愿支付赔偿款21万元。

此次和解的案例是在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宝利国际,并在2015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您的交易记录、姓名和电话发至本报邮箱dzzqwqe@126.com,有疑问可致电025-84686896。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当时股东约7.3万人,而目前起诉的仅有几百人,绝大部分人仍在观望,尚未起诉。在已有多批投资者胜诉的情况下,投资者应及时参与,勿错过索赔机会。

上海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说:“宝利公司对股民损失的赔付态度积极诚恳,可见宝利已经吸取了违法的教训,对受损股民的重视意味着对所有投资者的重视。”

部分案例还存争议

此次参与开庭审理的另一部分投资者,还未与公司达成和解意向。这部分投资者买入时间主要集中在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29日。也就是公司在公布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到证监会查明原因并给出拟处罚决定之前,这段时间买入的投资者。

根据以往经验,也有此类案件是按照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的日期来计算揭露日的。如“大众维权易”栏目正在征集的大智慧,还有诉讼时效已经到期的创兴资源。如果您在上述时间段买入并持有宝利国际,也可以按照上述报名方式,参与我们的诉讼维权活动。

宝利国际今年6月8日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虽然受到顶格罚款,但罚款总金额小且需收归国库,并不能用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投资者想要挽回损失,唯有诉讼这一途径。

宝利国际最新公布的2017中报显示,其今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6.59亿元;净利润为2055.8万元,比上年增长6.75%。根据目前起诉情况来看,宝利国际投资者索赔金额累计为几百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太大影响。

记者 许立婷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