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慧风险提示存瑕疵 卖“子”收益帮助扭亏

风险提示中只提示了信披违规存在退市的可能性,却未提及连续亏损一事。

*ST智慧(601519)信披违规案审查已经结束一年多了,但公司仍然每周发《风险提示公告》,大众证券报记者注意到,风险提示中只提示了信披违规存在退市的可能性,却未提及连续亏损一事。不过,公司将大智慧(香港)公司51%股权卖给恒生电子的收入将计入三季报,今年扭亏可能性极大。

风险提示公告存瑕疵

*ST智慧信披违规案自2015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已在2016年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按理说公司信披违规的案子已经结束了,但是公司仍然就此事每周发风险提示。公司在公告中称,2016年7月2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书中显示证监会对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根据查明的违法事实,证监会已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尚不能排除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大众维权易”栏目就此事致电大智慧,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风险提示是交易所要求我们发的,我们也提过可不可以不发,他们说还要一直发,跟我们的*ST也有关系的。因为有索赔的官司在身上,意味着这件事并未完全结束,只是处罚了,还有投资者索赔的事。”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大智慧虽然是被证监会认定构成了虚假陈述,而且根据退出规则,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有可能会退市的。但是这个认定是在一年之前了,到目前为止,管理层并没有给它下发要求其退市的相应文书。所以说,因为重大违法违规而退市的可能性已经非常小了。相反的,大智慧现在是*ST,如果他继续亏损的话,由于亏损而导致退市的可能性,远远比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退市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所以说它的风险提示公告并不能完整的提示退市风险。”

法院判决现两大亮点

在证监会查明*ST智慧信披存在违规后,索赔投资者规模已超过千人,索赔总金额超2.5亿元。目前已有多批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法院认定2015年11月7日为该案虚假陈述揭露日,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7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7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股票的投资者符合基础的起诉条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本报索赔征集活动,只需将交易记录、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dzzqwqe@126.com,有疑问可在工作日致电025-84686896。虽然大智慧一审已有胜诉判决,但公司不会向没有提起诉讼的投资者赔偿,目前来说,诉讼是获得赔偿的唯一途径。

在大智慧案判决书中,有两大值得注意的亮点。第一,法院考虑了熔断机制的影响。如果在上述时间段买入,持有到2016年1月1号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损失由大智慧赔偿70%;如果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全部卖出的,由大智慧百分之百赔偿。法院认为:2016年1月4日和1月7日,由于A股市场实施熔断机制,投资者相应的损失系由市场风险所导致,与大智慧的虚假陈述行为缺乏关联,该部分损失不应属于大智慧的赔偿范围。

第二,法院判决立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大智慧共同负担赔偿责任。大智慧信批违规案中,证监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作出没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10万元罚款的处罚。

有专家认为:“强化中介责任这一政策要求,在大智慧索赔案当中体现极为明显。这一判例告诫全行业,连带责任不是一纸空文,执业质量不是可有可无,职业风险也不是空洞说教。”

卖“子”收益帮助扭亏

由此看来,大智慧退市的最大风险还是业绩亏损。由于2015年、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负,若2017年净利润仍为负,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而公司今年上半年业绩不尽人意,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05亿元,净利润亏损1.03亿元。在此背景下,*ST智慧宣布将全资持有的子公司大智慧(香港)51%股权转让给恒生电子,双方在8月30日签订了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3.67亿元。

目前,该交易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手续均已经完成,标的公司51%股权变更和董事变更的文件已经签署,并于9月27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和公司注册处办理了相关手续。公司已收到恒生电子支付的本次交易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公司此前预计,通过本次交易,产生股权处置投资收益约2.985亿元,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核算规定,对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相应产生投资收益约2.525亿元,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出约-0.02亿元,公司预计合计获得5.49亿元投资收益(税前),上述收益将计入公司2017年三季报的经营业绩中。照此计算,公司三季度扭亏为盈概率极大。

记者 许立婷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