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本周已退至新三板 “创业板退市第一股”投资者获赔2.42亿

备受关注的创业板退市第一股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证监会处罚,并从深交所摘牌,本周已正式退至新三板交易。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1月9日晚发布了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终止的公告,截至10月20日,达成有效和解的合适投资者人数约为1.2万人,支付的赔付金额为2.42亿元。

欣泰电气正式退至三板

截至昨日,欣泰电气在新三板已交易一周。昨日收盘价为1.71元,上涨4.91%。

欣泰电气此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退市时的股票简称为“欣泰退”。11月6日起正式在三板挂牌转让。退到三板的欣泰电气更名为欣泰3,首日报价区间为人民币1.41元/股至1.55元/股,转让方式为每周转让三次(每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流通股份以集合元价方式成交,非流通股份(或限售股)可以办理协议转让。首日开盘就报涨停,收盘价为1.55元。

欣泰电气发布在全国股转系统的公告显示,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6月23日对欣泰电气作出了 《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欣泰电气从2017年 8月 28日起终止上市。并从退市起的45个转让日,欣泰电气股份将开始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后,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而且欺诈发行具有违法行为不可纠正、影响不可消除的特征,也不符合重新上市的要求。公司股票退市后,无法重新上市。

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的主办券商,发布了投资风险分析提醒。兴业证券表示,由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中及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而受到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生产经营大幅萎缩,公司产品市场急剧下降,营业收入及利润大幅下降,净利润大幅亏损,主要银行账户被查封、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且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经营环境及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目前仍处于持续恶化趋势,上述情形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因目前企业存在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破产重整及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无法重新上市的风险,企业还存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成本变动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税收政策变化风险、客户突发事件风险、收入的季节性波动风险、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等。

1.2万投资者获赔2.42亿元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1月9日晚发布的关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终止公告称,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已于8月3日、10月26日将赔付金额划付至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或银行账户中。

该专项基金规模为5.5亿元,由兴业证券出资设立,后者是欣泰电气IPO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由其用专项基金财产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而遭受的投资损失。

专项赔付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赔付情况方面,投保基金表示,专项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赔付工作已基本完成。截至10月20日,完成有效申报、与专项赔付基金出资人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人数为11727人,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5.16%,支付的赔偿金额为241981273元,占应赔付总金额的99.46%,平均每个投资者获赔约2万元。

终止公告称,考虑到绝大部分适格投资者已经在专项基金的存续期间 (自专项赔付基金成立之日起5个月)内接受赔付、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和解,涉及股份过户事宜已经完成,专项基金的设立目的已顺利、圆满实现,管理人经慎重考虑决定,专项基金存续期间届满后不再延长。

公告强调,未在专项基金存续期间内获得赔付的适格投资者,可以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后续工作的公告》的要求,在提交符合公告要求的材料后获得与专项基金赔付方案等量的赔付金额。

对于未达成和解的适格投资人,兴业证券表示,自11月9日起,可以主动联系兴业证券关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后续工作组,并在12月31日前向工作组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的赔付金额。

投保基金成立于2005年8月,由国务院出资,财政部一次性拨付注册资金63亿元,公司归中国证监会管理。其此前还处理过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和海联讯虚假陈述案的赔偿工作。

记者 宗风岚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