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案二审结果被质疑 “保壳”停牌期间又收关注函

公司因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涉嫌突击进行利润调节。

皇台酒业(000995)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二审近日有了结果,一审胜诉的10名投资者中,除两件赔款金额较大的案子被驳回重审,其余投资者二审获胜,被驳回重审的投资者对此结果提出质疑。此外,公司因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收到深交所关注函。由于公司前三季度亏损,此举有突击进行利润调节的嫌疑。

二审部分案件被驳回

皇台酒业近日收到数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早在2017年8月,第一批10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已获得一审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兰州中院”)支持,共计获得赔偿2293.39万元。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就提起了上诉。

1月3日,皇台酒业收到二审裁定书。二审法院认为,原告袁某、陈某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兰州中院的判决并发回重审。其中袁某一审获赔2166.94万元,陈某获赔64.67万元。而其余八名投资者,则维持原判,共计获赔61.79万元。

记者联系到此次被发回重申的其中一位投资者代理律师,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他说:“我的当事人认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中有不公正问题。首先,其他皇台酒业股民都胜诉,只有两人发回重审不合理。其次,发回重审原因是事实不清,但是没有说明具体哪个事实不清,导致我的当事人感到莫名其妙。第三,只有两位金额最大案件被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让当事人感到有股不同寻常的力量在介入。最后,一旦发回重审,要经历再次判决、对方公司上诉,周期起码拖延一年以上。即便最终获赔,资金时间成本的损失已经是铁定无疑了。”

又有投资者一审胜诉

虽然二审有部分案件被发回重审,但是并没有影响剩下还未判决的案子,公司还收到了第二批案件的一审判决书。第二批案件有11名投资者参与诉讼,暂收到一审判决8份,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原告共计96.79万元。

公司已根据暂收到的8份一审判决书,将案件受理费2.05万元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赔偿款96.79万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影响公司2017年度损益98.83万元。公告中并未提及,公司是否会对此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根据法院判决,在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6月17日之间买入皇台酒业,且在2016年6月17日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符合条件者可以将姓名、联系方式和交易记录发至邮箱dzzqwqe@126.com,有疑问可致电025-84686896,在已有投资者胜诉的情况下,后面起诉的投资者获赔可能性极大。

值得注意的是,皇台酒业对该案进展的通报并不积极。公司曾于2017年4月18日公告过一次投资者索赔信息,也就是上文所述二审的这10名投资者,此后再无公告过。两千多万元的索赔金额,按照皇台酒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已达到信披标准,后续只要还是同样性质的虚假陈述索赔系列案件,不论案件大小,公司都应该继续公告的。但这次胜诉的8位投资者,公司此前公告中并未提及。

“保壳”停牌期间又收关注函

公司昨日还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是否存在年末突击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12月28日,公司拟对长期存在的应付款项进行进行核销,涉及16个应付款主体,将增加2017年合并报表净利润0.12亿元。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对前述应付账款的核实仅基于相关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是否充分,是否存在相关原主体已解散和注销,但存在存续主体承接相关债权的情形。并结合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年末突击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

皇台酒业目前已资不抵债,投资者索赔、贷款逾期接连不鲜。上市十余年,三次“披星戴帽”,五次重组失败,2017年刚刚摘帽,可三季报净利润仍亏损6740.36万元。如果2017年报净资产或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再次被实施*ST特别处理。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停牌筹划重大事项,已经停牌近6个月了,目前资产重组还在进行中。有关白酒资产、葡萄酒资产划转至两个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正在做资产下沉及不动产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但由于公司与皇台集团相关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存在相互交叉,相互持有的情形,进展缓慢。

此外转型幼教产业也不是很顺利,由于中幼教育各项资产中的幼儿园教育机构为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其收入与成本支出的核算方式不符合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现中幼教育正在重新梳理其各项资产,将经营性核心资产单独分立出来,组建新公司。目前中幼教育正在进行经营性资产的分立审计、资产评估和工商备案等工作。

记者 许立婷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