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智科IPO被否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被否。本报报道提出过质疑。

本报报道后——

国盛智科IPO被否

证监会3月27日发布的 《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5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盛智科”)首发申请被否。早在去年11月25日,大众证券报曾刊发《国盛智科:股权高度集中多名股东突击入股》一文,对国盛智科首发申请提出过质疑。

大众证券报在此前的报道中提出,国盛智科家族企业特征明显,股权高度集中。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潘卫国,实控人为潘卫国、卫小虎,卫小虎为潘卫国之子。其中,潘卫国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68.84%的股权,其控制的南通协众持有公司5.53%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74.37%的股权;卫小虎现任董事兼生产总监,直接持有15.11%的股权,其控制的南通齐聚持有公司4.34%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19.45%的股权。二人合计控制国盛集团93.82%的股权。

不仅如此,公司剩余的不少股权也掌握在潘卫国的亲属手中:卫红燕为潘卫国之胞妹;李军为卫红燕之配偶;卫保国为潘卫国之胞弟;周卫飞为卫保国之子。其中卫红燕、周卫飞通过南通协众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0.30%、0.08%;卫保国、李军通过南通齐聚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0.38%、0.22%。

南通协众为潘卫国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5.53%的股份。南通齐聚为卫小虎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4.34%的股份。这样算下来,潘卫国、卫小虎及其存在亲属关系的自然人股东合计控制公司94.8%的股权,为典型的家族企业,且股权高度集中。对此,公司在招股书中也坦言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失的可能。

据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发审委会议关于国盛智科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还有:数控机床综合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尤其是高于海天精工的原因及合理性;可比公司2015年毛利率均显著下降,而国盛智科2015年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立式加工中心整机业务2015年直销毛利率低于经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台州市黄岩宝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为直销第三大客户的原因;台州市黄岩宝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宁波盛斯机械有限公司均为2015年11月成立,2016年即成为发行人重要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为国盛智科分摊成本、承担费用或利益转移的情形等。 

记者 蔡方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