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立春:新三板重大增量改革明年一季度或将试点

付立春:重大增量改革明年一季度或将试点

2018年以来新三板的政策跌宕起伏:年初明确三类股东、升级交易制度;二季度开展“3+H”、服务中小微;三季度明确交易免税、论证精选层;10月推进资本市场改革、集中优化存量。新三板重大增量改革即将落地。

明确三类股东、升级交易制度

1月12日,证监会对“三类股东问题”审核政策进一步明确,支持了企业吸引正规的符合条件的“三类股东”等机构的投资。不合格、不规范的投资主体可能面临更全面的清理监管。

1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正式实施,引入集合竞价转让制度,调整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原交易制度。

由于更重大的原因,一些2017年就酝酿成熟的政策在2018年初才集中发布实施。其中最为重大的明确“三类股东”、升级交易制度,分别针对新三板的一、二级市场,解决了一些历史的问题,提高了市场的效率。

开展“3+H”、服务小微企业

4月21日,全国股转公司与香港交易所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欢迎对方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公司在本市场挂牌/上市的申请。

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持续深化新三板分层、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差异化的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

随着香港联交所的重大改革,新三板与港交所达成战略合作,创新出新三板+H股的新模式。全国股转公司从二季度开始发布一些新兴行业的信披指引,提供更精细化的市场服务。上半年即将结束时,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五部委发布了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重提新三板分层等,让市场对新三板改革开始重燃希望。

明确交易免税、论证精选层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加强主板、中小板和新三板等不同市场间的有机联系,深化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

8月31日,证监会表示将对在创新层之上设置精选层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深入论证。

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确认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差价收入免征个税,提振新三板市场情绪和交易量。

9月18日,《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出台,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差价收入免征个税,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三季度以来国务院确认对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差价收入免征个税,打消了脆弱市场上的又一担忧。8月初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提出深化新三板改革后,8月底证监会表示将对在创新层之上设置精选层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深入论证。这是主管部门少有的对新三板的明确、具体表态,表明新三板的深化改革在推进中。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集中优化存量

10月8日,证监会正式推出“小额快速”并购重组审核机制,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有助于上市公司健康持续成长。

10月19日,刘鹤首次提及新三板:“推进新三板制度改革。”刘士余再次提及新三板:“推进新三板发行与交易制度改革,提升对挂牌企业的融资服务功能。”

10月26日,新三板制度集中优化,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一系列关于新三板市场股票定向发行制度、并购重组制度、做市商制度等存量制度的文件。

10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围绕资本市场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中国资本市场的政策10月份密集出台。刘鹤副总理首次提及要求推进新三板制度改革,随即证监会刘士余主席再次提及推进新三板发行与交易制度改革。全国股转公司新总经理履新后四天,一系列存量制度集中优化,并多次提及增量改革。月底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更是定调,要加强资本市场制度改革。

重大增量改革或将落地

随着科创板的提出,预计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新三板“以市场分层为抓手,统筹推进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各方面改革”呼之欲出。具体政策2018年内公布,将在2019年一季度首批试点。

可能的政策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优化分层:在创新层的基础上设立精选层。(2)精选层参照交易所市场:适当审核,公开发行股票,连续竞价交易,提高信披标准,加强监督管理。(3) 降低投资者的资金门槛:修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降低新三板投资者整体资金标准,精选层投资者资金门槛进一步降低。(4)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资金进入精选层等新三板市场。

这一系列重大增量改革即将落地,标志着新三板终于要迈向完善升级的新阶段。新三板迎来历史性机会。新三板的层次将基本完整;新三板分化加剧,资源将向更少优质企业集中,投资者与投行中介等优胜劣汰、集中度提高;此外 ,初期可能对少数精选层企业追捧,形成火爆行情,但待续性不强。

(作者系经济学者、清华大学博士后、东北证券研究总监)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