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离职、关联交易侵占利益、专利依赖 锋尚世纪灯光映射下的三大阴影

锋尚世纪IPO路上,曾现合伙人或高管离职、关联交易、专利依赖等现象。

高管离职、关联交易侵占利益、专利依赖——

锋尚世纪灯光映射下的三大阴影

曾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锋尚世纪”)1月4日报送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二版。主营业务以创意设计为核心的锋尚世纪“来头不小”,其实控人沙晓岚曾和张艺谋合作过一系列作品,例如参与了北京第29届奥运会开闭幕式灯光设计及制作、韩国平昌第23届冬奥会闭幕式交接仪式“北京8分钟”文艺表演总制作等。光环背后却有阴影处。在锋尚世纪的IPO路上,曾现合伙人或高管离职、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专利依赖等现象。

核心员工、高管纷纷离职

根据锋尚世纪的股权结构来看,沙晓岚直接持有55.95%的股份,通过西藏晟蓝(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11.71%的股份,合计控制67.66%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沙晓岚之妻王芳韵直接持有17.34%的股份,夫妇二人合计持有锋尚世纪85%的股份。

锋尚世纪招股说明书显示,原全资子公司思博兰帝副总经理李涛于2017年2月离职,原舞美设计部灯光设计师牛亚飞于2018年3月离职,原舞美设计部投影视频设计组主任王志伟2018年11月离职,原三维动画部主任吕晶龙2017年4月离职,原全资子公司思博兰帝副总经理王志江2018年3月离职。

此外,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018年6月两次更换财务总监。其中,陆光曾任财务总监,于2016年11月辞职;蒋和斌曾任董秘、财务总监,于2018年6月辞职。

尽管锋尚世纪在其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最近两年内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系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见图1)

图1:锋尚世纪招股说明书

但大众证券报记者通过查阅锋尚世纪在新三板上市时公告发现了端倪。2016年5月20日锋尚世纪发布了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中显示,牛亚飞、王志伟、王志江、李涛、陆光这5位员工均为公司核心员工。(见图2)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目前李涛、牛亚飞、王志伟、王志江、吕晶龙、蒋和斌仍持有西藏晟蓝的股份,其中李涛系沙晓岚之外甥。

图2:锋尚世纪新三板公告

曾涉关联交易侵占利益

目前,锋尚世纪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思博兰帝、锋尚发展、锋尚煜景。

招股说明书显示,锋尚世纪及其子公司思博兰帝向沙晓岚租赁了若干房产用于办公和员工住宿,而这些关联交易早期的价格似乎并不公允。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9日,锋尚世纪租赁沙晓岚位于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519、520室的房产作为北京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为641.10平方米,租金分别为300万元、144.86万元、144.86万元和31.54万元,对应每天每平方米租赁单价分别为12.82元、6.19元、6.19元和6.31元。

以2015年为例,锋尚世纪与非关联方费绿叶于2015年11月签订的《写字楼租赁合同》显示,公司租赁费绿叶位于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518室的房产用于办公,租赁面积为598.08平方米,月租金为11.82万元,对应每天每平方米租赁单价为6.50元。非关联方价格为每天每平方米租赁单价为6.50元,而沙晓岚给出每天每平方米租赁单价为12.82元。

对关联交易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公开价格或非关联方价格,锋尚世纪解释成“主要是考虑到其装修、布置相对较好且摆放沙晓岚个人拥有的高档家具、艺术品”。

也许是意识到关联交易对股东利益的侵占。目前,该类关联交易已彻底终止。同时,沙晓岚已于2017年6月自愿退回2014年度、2015年度房产租赁价差845.69万元,其中2015年度为318.90万元,锋尚世纪将股东退回房产租赁价差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计入资本公积。

专利依赖比较突出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锋尚世纪表示公司以创意设计为核心,但其在研发方面却十分“吝啬”。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锋尚世纪2015年至2017年的研发支出分别为113.56万元、133.55万元和149.89万元,虽然在数额上有小幅增加,但其在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却呈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仅为1.51%、0.94%和0.73%。2018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支出为79.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0.29%。

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宋城演艺的研发支出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从2015年的0.64%上升至2017年的1.75%,风语筑和华凯创意2016年和2017年更是一直维持在3%以上,且上述三家公司各年度的研发支出均达到千万元级别。身处科技创新与内容创新高度融合的产业,研发投入方面的落后可能会使公司在业务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截至目前,锋尚世纪共拥有专利5项,这5项专利均为公司与浩洋电子合作研发,且浩洋电子为第一申请人。根据证监会网站查询,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浩洋电子”)已申报IPO招股说明书,截至2018年6月30日,浩洋电子及子公司拥有境内专利295项。

专利均为与他人合作研发,且为第二申请人,锋尚世纪是否具备独立的研发、设计能力?此外,公司两度更换财务总监,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李涛、牛亚飞、蒋和斌等离职员工仍持有西藏晟蓝的股份,是否存在代持现象?针对上述问题,大众证券报记者书面联系了锋尚世纪,但截至周五下午五点并未收到公司的回复。本报将持续跟踪锋尚世纪IPO进展。

记者 蔡方

编辑:gif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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