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重要股东与大客户系一家

“蔡方工作室”记者接投资者反映,迪普科技与中国移动之间存在蹊跷的关系。

上周,从事企业级网络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为用户提供相关专业服务的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迪普科技”)完成了发行申购。就在该公司申购之前,大众证券报“蔡方工作室”记者接到投资者反映,该公司重要股东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下称“中移创新”)系中国移动控股,中国移动是迪普科技的主要客户。迪普科技与中国移动之间存在蹊跷的关系。

“对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迪普科技招股说明书显示,中移创新目前持有1636.3636万股,占迪普科技发行前总股本的4.545%。中移创新凭此持股比例位列迪普科技第七大股东。对于中移创新的股东性质,迪普科技称其是“对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与公司关系是“委派董事的股东”。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中移创新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255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移国投创新”)。股东方有三:中国移动出资150000万元,占比58.8235%;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比39.2157%;中移国投创新出资5000万元,占比1.96%股权。中国移动绝对控股中移创新。

2016年8月29日,中移国投创新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进行登记;2016年8月31日,中移创新取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中移创新在成立一年多后、基金备案三个月后入股迪普科技:2016年12月15日,迪普科技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接收中移创新为公司新股东,对公司投资20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9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这一入股占增资后、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55%。

作为中移创新的控股股东,中国移动另一身份是迪普科技的主要客户。根据迪普科技招股说明书显示,2016-2018年度,公司向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158.62万元、5419.89 万元、11356.92万元,占主营收入比重分别为19.11%、8.80%、16.14%,位列第二、四、二大客户。

公司否认“沾光”股东身份

作为中移创新委派任迪普科技的董事,黄海波在中国移动有着较为深厚的履职经历:2001年至2012年,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经理;2012年至2015年,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至今,担任中移国投创新董事总经理。

“迪普科技对中国移动近三年销售收入波动这么大,是否在配合迪普科技IPO?迪普科技主营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都是其客户,公司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销售金额相对稳定,但是在中国移动相关产品集中采购上优势明显。两者之间是不是存在抽屉协议或口头协议?”上述投资者对于迪普科技与中国移动的关系提出质疑。

带着投资者的问题记者致函迪普科技,公司对此予以了否认:“中移国投创新仅是一家由中国移动作为有限合伙人的企业,中移国投创新根据自身投资规划对迪普科技进行投资,其与中国移动相互业务独立,无法对中国移动招投标业务过程产生重大影响。中国移动作为特大型央企,其业务通过招投标完成,其招投标流程规范,结果公正、透明,其招投标最核心指标为价格指标。公司主要依靠价格、技术优势获得中标中国移动项目。公司与中国移动无抽屉协议或口头协议。”

记者 蔡方

编辑:gif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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