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合同诈骗案终审裁定被告人退还19亿元 投资者索赔继续征集

康尼机电(603111)于近日收到江苏高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江苏高院对廖良茂合同诈骗罪作出终审裁定。

2020年11月,南京中院一审判决,廖良茂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廖良茂将犯罪所得的19.33亿元退还给康尼机电。随后,被告人廖良茂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后,江苏高院最终认定,廖良茂在与康尼机电签订、履行转让龙昕科技股权协议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将虚增价值的龙昕科技股权转让给康尼机电,骗取康尼机电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案件与此后康尼机电被证监会处罚不无关系。康尼机电并购目标公司龙昕科技未如实披露3.045亿元定期存款存在质押与2015年至2017年虚增收入及利润等重大事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1年7月,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也由此拉开了投资者诉讼维权的序幕。

目前,部分康尼机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该案仍在索赔时效中,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买入康尼机电股票,并在2018年8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律师将继续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