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上市不到一年变更审计机构 此前上市仅5个月便收到监管函
上市不到一年,江顺科技(001400)计划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开资料显示,江顺科技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于2025年4月24日上市。
新聘审计机构存新增监管措施
10月25日,江顺科技发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根据公告,公司拟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中联”)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北京德皓”),聘期一年。
对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江顺科技称:“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公告中,对于北京德皓的诚信记录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其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根据证监会网站“监管动态”披露,北京德皓在2025年1月22日(文书发布日期)被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警示函内容,北京德皓主要在以下方面存在问题:一是个别IPO项目业务约定书存在或有收费安排;二是存在审计人员直系亲属违规交易股票的情形;三是部分项目组独立性声明签署不规范;四是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执行不到位。
此外,根据财政部网站“信息公开”披露,2025年5月14日,因北京德皓在审计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金金受到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上市仅5个月便收到监管函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在IPO后不久便更换审计机构,即便理由充分,也容易让投资者产生与前任审计机构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是否存在分歧的担忧。
公开资料显示,立信中联为江顺科技IPO期间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一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江顺科技三季报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7.13亿元,同比下降13.68%;净利润6545万元,同比下降40.15%。其中,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降幅扩大至38.26%。
根据江顺科技招股书,上市前(2022年至2024年),公司呈现营收与净利润持续增长态势。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收分别为8.92亿元、10.43亿元、11.36亿元,同比增长20.35%、16.82%、9.01%;净利分别为1.39亿元、1.46亿元、1.55亿元,同比增长33.95%、5.14%、6.30%。
2025年9月22日,江顺科技披露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发布的监管函。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发布更正公告,指出其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具体问题包括:关联租赁情况、关联应付项目等内容列示不准确;《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遗漏部分关联方经营性往来情况。
具体来看,公司关联租赁涉及实际控制人配偶杨美花控制的两家企业,因未明确披露租赁主体变更,导致半年报列示错误。公司子公司江顺机电因租赁关系变更,错误将非关联方水电费结算款列为关联应付账款,涉及金额1.91万元。此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往来汇总表》遗漏关联方经营性往来涉及3家关联方。
“实际上,关联应付项目误列这块金额虽然较小,但也反映出公司对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的边界识别不清晰,关联方名单更新滞后。未来需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及信息披露及时性,避免利益输送嫌疑。”10月30日,一位市场人士向《大众证券报》记者分析,此外,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距监管函下发仅1月余,是原审计机构财务规范性存疑,还是通过更换审计机构规避潜在审计分歧,需要等待时间的考验。
记者 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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