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回应分红质询:拟三大举措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6月25日,郑州银行(002936.SZ)发布了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官方简称“投服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
公告披露了2023年不分红的三大理由,并表示为保障稳健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同时,拟采取三大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出《股东质询函》
近期,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向郑州银行发出《股东质询函》,要求其公开回复“未进行现金分红”的问题。
《股东质询函》显示,郑州银行2020-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1.67亿元、32.261亿元、24.22亿元、18.50亿元。公司自2019年进行现金分红后,连续4年盈利但未进行现金分红。
“请你公司就已公告的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对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详细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并说明拟采取哪些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指出。
郑州银行: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
郑州银行在公告中表示,一是盈利能力持续承压。一方面,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近年来,郑州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服务让利实体经济,生息资产收益率持续下降,受息差收窄及信贷投放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营收增长承压。另一方面,郑州银行加大拨备计提力度,加快不良资产处置速度,从而导致营业支出呈上升趋势。2023年度,叠加外币资产规模变化及汇率波动对营业收入的负面冲击,郑州银行盈利能力同比进一步下降。
二是顺应监管引导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目前,经济恢复基础仍待加固,郑州银行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决策安排,加强风险资产处置力度,努力降低风险资产对利润的影响。截至2023年末,郑州银行拨备覆盖率174.87%,较上年末提升9.14个百分点。因此,郑州银行顺应监管引导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保持经营稳定提供保障。
三是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要求日益趋严。截至2023年末,郑州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90%,较上年末下降0.39个百分点。同时,自2024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施行,在信用风险资产计量方法方面,对房地产业务、项目贷款和资产管理产品等的风险暴露计量更为审慎,进一步加大了资本消耗。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外部渠道补充资本能力较为有限,内源性的资本补充是保证资本充足、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途径。因此,郑州银行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有利于缓解资本补充压力,提升资本充足水平,以支持业务发展,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郑州银行表示,考虑盈利能力持续承压的现状,留存未分配利润有利于强化风险抵御能力、应对监管环境变化,为了保障本行的稳健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
拟采取三大举措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郑州银行表示,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三大措施:一是坚决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二是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持续增收节支。加强投放结构、投放进度、投放利率管控,提升资产收益水平;三是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坚守审慎稳健的风险文化及风险偏好,加强政策研究,不断健全与市场定位、业务水平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架构。
公开资料显示,郑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于2018年登陆深交所,是河南省首家A股上市银行,也是国内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
郑州银行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收34亿元,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9.67亿元。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