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科创板”建设加速 科创债发行扩容在即
我国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迎来重要进展,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更进一步。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8号文》),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多项重要举措。同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配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进一步提出细化支持措施。
新政围绕三大方面“升级”
本次“科创债”新政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发行主体范围、募集资金投向、发行条款设计等方面。
从发行主体范围的变化上来看,《8号文》明确提出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下称“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覆盖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品种。
交易所方面,此前科创债发行人包含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等四类,本次新政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交易商协会方面,此前科创票据分为主体类科创票据和用途类科创票据两类。本次新政不再区分主体类和用途类,统一划分为科技型企业并扩大了科技型企业的认定范围,同时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作为科创债的发行主体。此外,本次新政还新增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母公司发行科创债券。
从资金用途的变化来看,本次“科创债”新政放宽了对科创债募集资金用途的限制。
交易所方面,此前对于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发行人,要求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而“科创债”新政并未对新增支持发行科创债的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两类主体作出有关具体资金投向比例的要求,且新增了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将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交易商协会方面,此前用途类科创票据要求募集资金中应有不低于50%的部分用于支持科创的相关领域,而“科创债”新政仅要求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应至少50%的募集资金通过基金出资、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于科创企业,未对其他类型主体发行科创债的具体资金投向比例作要求。
从条款上来看,交易所方面,鼓励科创债发行人对发行方式、期限结构、利率确定和计算方式、还本付息方式、赎回或转换选择权、增信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支持发行人设置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可转换为股权、票面利率与科创企业成长或募投项目收益挂钩、以募投项目收益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等创新条款。
交易商协会方面,支持企业设置转股、附认股权、挂钩收益权、质押、分期偿还本金等条款,达到股债联动效果的,可标识为混合型科技创新债券,并支持依托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政策性工具,通过提供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债券投资等多种方式,为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提供增信。
政策有望促使科创债发行放量
随着新政实施落地,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对于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科技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拓展市场份额,可直接发行中长期科创债,融得资金用于研发投入、并购重组等关键业务,有效弥补传统股权融资周期较短、成本较高的缺陷,有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国泰海通固收分析师张紫睿分析认为,“在政策红利、技术革新与金融创新的多重驱动下,科创债作为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核心工具,或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供给与需求两端均获得了政策的坚实支撑。”
供给方面,更灵活的发行方式以及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将大大提升发行效率,助力科创债市场扩容,融资主体结构也将发生变化。二级需求方面,优化科创债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支持科创债质押融资,支持各类机构创设科创债相关产品(例如科创债ETF),优惠交易手续费等,能有效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保险、社保等中长期资金有望加大参与力度,这些资金追求长期稳定收益,与科创债支持科技创新的长期发展目标相契合,增强市场的稳定性。
此外,张紫睿进一步指出,未来会产生三大方面的影响。首先,金融机构主导发行结构变革,中长期科创债扩容加速;其次,风险分担机制破局,民企债与创投机构融资或迎来转机;再次,政策激励驱动利差压缩,市场估值体系有望重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中长期资金加速入场,叠加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创设专项产品及科创债ETF的推出,市场需求端持续扩容,市场估值体系有望重构。
平安证券认为,此次政策由央行和证监会的联合发文作为科创债政策顶层文件,政策支持力度更大,并实现了规则统一。2021年至2024年的科创债政策主要由交易商协会和交易所出台,层级较低,且分属央行和证监会两个主管部门。此次,政策新增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发债。在政策支持下,今年科创债发行或放量,金融机构和国有股权投资机构或贡献更多增量。记者 刘扬
-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版权声明:凡文章来源为“大众证券报”的稿件,均为大众证券报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大众证券报”。
- 广告/合作热线:025-86256149
- 举报/服务热线:025-8625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