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银行理财子公司被罚金额逼近去年全年

在征求意见近4个月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对金融机构的产品销售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与此同时,包括《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在内的一系列监管文件的陆续发布也彰显出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监管整体趋严的态势。《大众证券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共有2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受到监管重罚,被罚没金额均超过千万元。

 两家合计被罚超三千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27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银理财因“非标债权投资管理不到位,理财产品投资集中度、流动性不符合监管要求,信息登记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290万元。当日,中银理财即在官网发布“临时信息披露公告”称,“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意见、立查立改,相关处罚问题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于2024年6月全部整改完毕。目前,公司理财产品运作有序、业绩稳健”。公司还在公告中表示下一步将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强化业务合规管理,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不过记者注意到,这已是中银理财自成立以来第三次收到监管罚单。2024年6月,中银理财因“未能有效穿透识别底层资产、非标底层资产到期日晚于封闭式产品到期日”被罚款250万元;2022年6月,中银理财因“六宗罪”(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为:一、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三、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杠杆水平超标;四、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同一交易对手和同类底层资产的交易存在不公平性;五、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六、理财公司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不符合监管要求)被罚款460万元。

统计还显示,中银理财是今年受到重罚的第二家理财子公司。今年2月,交银理财因“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理财业务投后管理勤勉尽职义务履行不到位等”被罚款1750万元,成为2025年理财公司收到的首张罚单。

从罚没金额来看,今年上半年收到罚单的两家理财子公司合计被罚没金额为3040万元,这一金额已接近去年全年理财子公司的被罚没金额。数据显示,2024年共有8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因业务违规遭罚,累计被罚没金额为3120万元。

 发展趋于“轻规模、重质量”

从去年以及今年上半年被罚的理财子公司违规事由来看,信息披露不规范、未能有效穿透识别底层资产等是受罚主因。

“整体来看,今年有关部门监管方向都在促进理财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并提升产品信息披露、净值管理、销售行为等方面合规性,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行业向长期高质量发展。”普益标准研究员刘思佳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今年以来,监管机构对银行理财子公司从内部架构、销售行为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都加强了约束。3月,正式实施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要求理财公司建立“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合规管理体系等,聚焦提高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5月,《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行为进行规范,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流程;7月,《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7号令)正式发布,进一步强化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的理念。

刘思佳表示,《理财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当前已进入试点阶段,该办法或将推动理财公司向“轻规模、重质量”方面发展。

刘思佳还指出,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优先选择购买与自身风险偏好相适配的产品。应如实根据自身情况完成风险测评,不要为了购买高收益弹性产品而隐瞒个人信息或被他人误导。挑选产品时,应根据风险测评结果和产品风险等级选择在自身风险承受范围内的产品,并结合个人收益目标与流动性需求,选择相适应的产品投资类型和期限。在评估产品收益时,可以参考其业绩比较基准和成立以来或过去多时点的收益表现,但需注意上述指标均不代表产品的最终收益与未来表现,在此基础上,投资者还应明晰产品说明书中的资产配置策略、申赎规则、投资门槛等要素,并定期查看产品运作报告,关注产品是否出现投资风格漂移、提前到期等事项。此外,还需注意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当前已进入“净值化时代”,“刚性兑付”下的保本保息已不复存在,投资者应结合市场趋势变化,在客观看待产品净值波动的基础上避免“追涨杀跌”的情绪化交易,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合理收益,同时降低单一资产配置集中度,做好分散投资,最后在银行等正规渠道选择优质且适合自己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

记者 赵琦薇

编辑: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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