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林重索赔案本月23日首次开庭 律师:对于投资者获赔充满信心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3月23日首次开庭审理*ST林重(002535)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该索赔案源于*ST林重被证监会查出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证监会查明,*ST林重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在建工程2.07亿元,虚减预付账款1.95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24.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24.41万元,占当期披露合并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8.72%。2020年8月20日,*ST林重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郭现生、时任总经理郭钏、时任财务负责人曹庆平,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据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处罚下达后,第一批受损投资者起诉材料于当年9月获法院受理。此次开庭是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凡于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ST林重,且在2019年11月21日依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过投资者诉神马实业等系列案件。在神马实业案中,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部分损失。“基于证监会认定的事实,并结合股价波动情况,我们对于林州重机投资者最终获得赔偿充满信心。”王智斌表示。

负责*ST林重2017年报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兴华所)因没有起到“看门人”作用,也被证监会重罚。证监会表示,兴华所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时,监盘程序未执行到位,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未发现林州重机2017年虚增在建工程2亿元,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为此,证监会对兴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18万元,并处以236万元罚款,并对签字会计师也作出给与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因*ST林重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扭亏为盈,暂停上市风险降低。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林州重机”变更为“*ST 林重”。最新业绩预告显示,*ST林重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万元-4550万元。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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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