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IPO暂缓审议

10月22日深交所发布消息,当日召开的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63次审议会议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首发遭暂缓审议。涛涛车业成为今年第 11家IPO暂缓审议公司。

此前在8月份,《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曾就涛涛车业连续报道——实控人父亲控制的涛涛集团因高额担保多次涉诉,涛涛车业向原股东收购主业相关资产“故事多”,以及 研发费用率本已偏低的涛涛车业信披准确性、质量存忧,包括研发费用率计算标准不一致,多家可比同行的研发费用率、研发人员人均薪酬、计算对象等存问题。

深交所10月22日公告还显示,上市委会议对涛涛车业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

1、发行人成立于 2015 年 9 月,曹马涛、曹侠淑兄妹对发行人的出资及受让款主要来自涛涛集团。2016 年,发行人逐步收购涛涛集团及其关联方相关资产,发行人将该收购行为 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曹马涛曾授权曹跃进行使董事长、总经理职权,授权取消后,曹跃进在发行人继续任职。

请发行人:(1)说明将涛涛集团与曹马涛及曹侠淑的部分资金往来认定为曹桂成对其二人赠予的依据是否充分;(2)结合涛涛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负债、对外担保及具体解决情 况,说明涛涛集团直接或间接将资金转给曹马涛、曹侠淑兄妹,同时将部分资产及业务转给发行人,是否具有逃避债务或担保责任的意图,发行人是否因涛涛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 相关债务及担保纠纷受到影响;(3)说明仅将曹马涛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均在99%以上。

请发行人结合行业特征、产品特性和销售模式,说明:(1)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和疫情影响的具体措施;(2)涉及外销收入确认的内控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人说明针对 外销收入所采取的核查程序及结论。

编辑:zha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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