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索赔案有投资者获一审胜诉 律师提示可诉讼范围

日前,备受市场关注的投资者诉国华网安(000004)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来新的进展。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因公司2021年业绩预告数据重大偏差,在无行政处罚的前提下已有投资者获得索赔案一审胜诉。

2022年1月26日,国华网安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盈利1亿元至1.4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4.74%至129.0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盈利9865万元至146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6.79%至133.08%。该公告发布后,国华网安股价一路震荡上涨。

然而,到了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原披露的预计2021年归母净利润盈利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盈利均进行了修正。与原预计相较,新预计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均由盈转亏,且亏损幅度巨大。据Wind数据显示,上述公告发布后,国华网安股价在4月28日至5月13日,九个交易日内出现七个跌停,跌幅高达36.06%。

2022年11月14日,国华网安收到了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深圳证监局指出,公司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华网安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翔、财务总监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刘鹏律师表示,根据一审判决,目前判断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提起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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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