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被*ST后因资金流向、股权交易异常遭问询 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已明确

在年报延期近两个月后,金力泰(300225)于7月2日披露了2024年年报。然而,年审机构对该份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基于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股票简称由“金力泰”变更为“*ST金泰”。
针对金力泰这份“迟到的”年报以及年审机构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海证监局于7月8日向公司出具了《问询函》。问题直指公司与相关贸易商(供应商)大额资金往来事项。其中,上海证监局指出,公司转出资金与实际采购金额严重不成比例。2024年公司战略备库预付款发生额及取消合作转回款项均超过9亿元,但实际采购金额仅为2900余万元。
此外,金力泰股权投资事项也存在异常情况。2024年4月,公司收到1.3753亿元回购款后,随即以战略备库采购名义将资金转出至相关贸易商,资金去向不明且存在异常;2024年9月,公司以3.23亿元收购怡钛积科技34%股权,但交易对手方厦门怡科在收到款项后立即将其中3.07亿元转出,资金流向主体存在异常。上海证监局认为,公司存在将股权交易款通过通道方流向最终资金占用主体的重大风险。
除异常情况外,金力泰目前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2022年10月,金力泰时任董事兼总裁袁翔、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甸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2024年1月4日,金力泰因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5月,公司又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被上海证监局立案调查。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该案索赔条件分为两类:(1)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并在2023年2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并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预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提示,前述第二个索赔区间已有投资者胜诉判例,且该索赔区间诉讼时效将于今年10月1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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