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不免责!龙宇股份拟被罚千万元 股民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已退市的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宇股份”,原证券代码603003)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证监局对公司及实控人徐增增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龙宇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来看,2019年至2022年,龙宇股份出于做大收入规模或赚取资金收益等目的,通过虚构贸易链条、人为增加业务环节等方式,开展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虚假贸易,导致龙宇股份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龙宇股份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期间涉及的资金占用情况。2022年、2023年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3.33亿元、8.75亿元,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9.19%、23.64%。
对此,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龙宇股份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150万元罚款;对徐增增予以警告,处以169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相关人员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470万元不等的罚款。
针对龙宇股份的违法事实,已有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日前,上海金融法院对该案示范性案件作出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
根据法院判决,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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