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复华因三年财报造假收“预罚单”更名“ST复华” 两类受损投资者或可提起索赔诉讼
9月23日,ST复华(600624,原“复旦复华”)股票复牌首日股价触及跌停,收盘价为6.67元/股,较前一交易日下跌4.99%。
此次股价下跌与ST复华在9月19日晚间发布的两则重要公告直接相关。一是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是公司发布了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查明,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来看,2019年通过少计营业成本虚增利润5065.2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60.25%;2020年以同样方式虚增利润259.20万元;2023年则在存货减值测试中不当划分资产组,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占该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
上海证监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因此,拟对公司予以警告处分,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赵文斌、褚建平、宋正等6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70万元。
由于存在上述信披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于2025年9月22日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9月23日起正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后,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复旦复华”变更为“ST复华”。
鉴于ST复华已收到“预罚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两类投资者或可索赔:(1)于2014年4月19日至2024年3月20日期间买入ST复华股票,并在2024年3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期间买入ST复华股票,并在2024年8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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