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债务逾期超18亿元 虚假陈述引诉讼已有一审胜诉案例

*ST宁科(600165)于10月17日发布了两则重要公告,涉及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延期以及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

在重整债权申报方面,公告显示,管理人已于2025年9月18日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期原定于2025年10月16日(含当日)截止,现考虑到债权人实际申报进展及项目情况,将债权申报期延长至2025年10月31日。公告同时强调,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将面临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其股票也可能因此被终止上市。

关于诉讼与债务情况,公告披露,截至10月17日,*ST宁科整体债务规模为22.68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18.10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13.80亿元,除子公司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及恒力国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虽然中科新材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但公司目前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公告还显示,已有73名投资者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进展、重大诉讼、业绩预告更正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相关虚假陈述行为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两类投资者或可索赔:一是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5日期间买入*ST宁科股票,并在2023年4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宁科股票,并在2024年10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透露,依据第一个条件起诉的部分投资者已在一审中取得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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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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